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市委办发[2001]54号),并经 2002年8月8日市委常委会议审定,设立辽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增挂辽阳市山区工作办公室牌子,正局级规格。 主管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主要职责:
(一) 贯彻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政策,拟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村的扶贫工作,做好市县两级机关在东部贫困山区的定点扶贫协调工作。
(三)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拟定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和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 乡镇的意见。
(四) 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的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的统计信息工作。
(五) 协调拟定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市重点扶贫项目建设。
(六) 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七) 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八) 承办市政府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市民服务中心A座五层
办公电话:0419-2127021 0419-212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