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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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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谢丁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办机关各处(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及辽宁省相关工作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委托辽宁行政学院对各市、省政府部门、中直驻辽单位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现将评估指标体系印发你们,请对照指标要求,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一、省政府部门2017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工

(一)扶贫脱贫信息。

评估要点: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信息。

责任分工:信息处负责网站公开,开发处、社会处、规划财务处负责内容保障。

(二)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

1.政策解读信息

评估要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方式,解读有关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解读本部门起草的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以及本部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解读材料尽可能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等直观形式展示)。

责任分工:综合处

2.新闻发布会

评估要点: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实事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责任分工:综合处

3.社会参与信息

评估要点: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包括政府部门工作会议)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众等列席会议情况。

责任分工:综合处

4.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评估要点:对主要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会舆情进行监测收集,组织处置、回应;归口报送,有效应对。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责任分工:信息处

(三)政务公开能力

1.“五公开”工作机制

评估要点: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时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明确标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每季度公开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方。

责任分工:综合、开发、资金监管、社会、规划财务处

2.平台建设

评估要点:履行政府网站监督责任,做好日常监测。

责任分工:扶贫统计监测中心

3.制度建设

评估要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投诉举报、年度报告等制度建设情况。

责任分工:信息处

4.人才队伍建设

评估要点:按省政府部署,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包括组织本系统培训和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培训情况等)。

责任分工:信息处,培训相关材料

5.依申请公开

评估要点:网络、传真、信函等渠道齐全;有申请流程图,流程简便规范;救济及时有效。答复时限、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化(未出现未予答复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情形)。

责任分工:信息处,建立答复情况统计表

二、第三方评估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内容需要在网站公开的,均在网站网址、网页截图或其他媒体资料获得。不需要公开的,如制度文件、图片、工作方案、监测报告、情况通报、培训相关材料、依申请答复情况统计表等应提供具体内容。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组织。省扶贫办成立由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玉超为组长,机关各处、统计监测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管理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二)责任明确。各处(中心)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处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人,主动研究推动工作。

(三)考核问责。省政府办公厅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各处(中心)要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工,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提供可公开的文件、资料、动态信息等,对因工作不落实影响评估成绩的,谁的问题谁负责。

(四)各处(中心)将需要公开的内容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提供。

联系人:曾繁育          电话:

邮箱:

 

 

 

 

 

辽宁省扶贫办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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