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贫办关于报送2015年贫困村互助式扶贫互助社相关数据的通知 |
发布人: |
张国军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
来源:扶贫开发处 |
各市,绥中、昌图县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11月27日全省互助式扶贫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互助式扶贫工作,掌握全省互助式扶贫工作运行的真实数据,为互助式扶贫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依据,现就报送2015年贫困村互助式扶贫互助社相关数据有关事宜 一、报送内容 (一)2015年各市(县)结合本地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行新增安排的贫困村互助式扶贫互助社相关数据。 (二)2014年以前开展的贫困村互助式扶贫互助社在2015年中再投入资金数据。 (三)抚顺市、辽阳市、绥中县和建平县就抚顺市扶贫办开发的互助式扶贫管理软件的试点运行情况总结。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统计表格由开展互助式扶贫试点县逐村逐社填报。要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社”、“不漏资金”,全面完成此次互助式扶贫工作有关情况的报送工作。统计表必须经扶贫办(局)主要领导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20日前邮寄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 省办开发处联系人:张国军 电话/传真:024-23448869 邮 箱:lnfpbkfc@126.com 附件:1、2015年新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村情况统计表 2、XXXX年启动中央级互助式扶贫互助社2015年再投入资金有关数据统计表 3、XXXX年启动省级互助式扶贫互助社2015年再投入资金有关数据统计表(见下附件下载)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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