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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丁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
来源:省扶贫办 |
辽脱贫办字〔2017〕3号 签发人:李 军
枫林副省长并求发省长、李希书记:
按照李希书记、求发省长在鞍山市委《关于应对岫岩县强降雨及抢险救灾情况的报告》(鞍委〔2017〕53号)上的批示精神要求,我办对《鞍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对岫岩县2017年脱贫任务指标进行调整的请示》(鞍脱贫发〔2017〕10号)进行了认真研究。鉴于岫岩县受“8.04洪灾”影响较重,拟同意将岫岩县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摘帽”时限延期至2019年;贫困村销号数量由42个调整到22个,调减20个;脱贫人口由9889人调整到5880人,调减4009人。
当否,请批示。
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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