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扶贫政策文件
扶贫政策文件
【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于2016年 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人: 谢丁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来源:省扶贫办

辽脱贫办字〔20171                    签发人:李 

 

省委、省政府:

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是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也是我省扶贫开发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紧紧围绕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500个贫困村退出的目标任务,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经过努力,全省全年实际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7.6万人,贫困村退出621个,贫困发生率由上年的3.5%下降到2.3%,超额完成了全年脱贫攻坚任务。

2016年,全省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产业扶贫、贫困退出等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表扬。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在全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北票市建立的1+4“442扶贫模式,获得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20督查组的通报表扬。全省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政策举措之实、工作力度之大都前所未有,在广度、深度和精准度上迈出了新步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直46个部门主要领导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2个市的市委书记、市长为成员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地区逐级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周密部署安排。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召开全省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扶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三是明确脱贫攻坚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与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2个市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1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四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工作落实。李希书记、求发省长多次亲赴脱贫攻坚一线指导工作,36位省级领导同志先后70多次深入到扶贫联系点调研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地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锦州市全年召开18次专题会议,派出60个督导组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朝阳市建立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县委书记+专职常委+副县长的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建昌县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季度考核、约谈警告和末位淘汰制度。

(二)强化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1+12脱贫攻坚系列文件,一个主体文件是《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12个配套文件包括精准识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省直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先后出台30余个配套文件,形成了省级1+12+30的脱贫攻坚政策保障体系。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健全了1+N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强化“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切实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和脱贫成效六个精准一是实施产业扶贫。省农委组织编制了《辽宁省产业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226个,推动当年17.28万人脱贫。义县围绕贫困村村村有主导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的目标,实施10个产业扶贫模式,推动当年1.29万人脱贫。二是实施教育扶贫。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收学杂费等特惠政策,推动当年1.18万人脱贫。喀左县实施“雨露计划”,为509名升入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补助1500元。三是实施健康扶贫。省卫计委组织制定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率实现100%,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推动当年2.86万人脱贫。辽阳市全力推进医疗精准扶贫,安排2000万元健康扶贫专项经费,兜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个人缴费部分。四是实施低保兜底扶贫。省民政厅组织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的指导意见》,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3442元提高到3903元,推动当年4.85万人脱贫。朝阳市将14.5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占贫困人口总数的84%五是实施危房改造扶贫。省扶贫办组织编制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016-2020年规划》,全年完成危房改造3000户,推动1.43万人脱贫。阜蒙县整合部门资金,完成了6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四)加大扶贫投入,强化主导作用。一是全省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省本级投入4亿元,市县投入3亿元。沈阳市本级投入2900万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鞍山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省财政安排中央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亿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抚顺市发放扶贫互助金9100万元,扶持7400户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三是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下达扶贫再贷款限额24亿元,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等金融部门发放金融扶贫小额贷款13.4亿元。西丰县与农行合作开展扶贫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业务,撬动银行资金1亿元,带动1500户贫困户脱贫。

(五)加强对口帮扶,合力脱贫攻坚。一是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力度不断加大。省市县三级派出驻村干部5375名,包括第一书记1791名,落实定点帮扶资金15.7亿元,实现了省级贫困村全覆盖。311个省直帮扶单位先后派出干部3.65万人次指导调研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资金8.6亿元。阜新市实施集团帮村,市四大班子领导带队组成15个帮扶集团重点帮扶15个特困村。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扶贫办及时总结推广驻村帮扶先进事迹,宣传典型经验。二是省内对口帮扶迈出新步伐。沈阳市、大连市分别支持阜新市、朝阳市帮扶资金1500万元;营口市落实1166万元资金、鞍钢集团提供钢材1750吨支援建昌县;盘锦市、辽河油田分别落实500万元支援义县。三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省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扶贫物资1.8亿元。本溪市组织200家民营企业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结对帮扶72个贫困村。锦州银行无偿提供资金2亿元支持市内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六)强化考核监督,推进政策落实。一是省人大、省政协多次组织专题视察,并形成脱贫攻坚视察报告。省委组织部召开全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座谈会,开展专项工作督导。省检察院、省扶贫办联合开展为期五年的全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到11月底共立案侦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9人。二是省审计厅对13个省直部门和4个市、16个县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审计,组织市县专项审计35次。三是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8个市、8个县进行随机抽查。四是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成12个督查组,深入33个县(市、区)、93个村、294户贫困户,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2个市开展全面督查,达到了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地区间对脱贫攻坚的重视程度不平衡,有的地区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二是部分贫困群众脱贫动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要思想;三是有的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力不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造血功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5万人脱贫、500个贫困村退出、5个贫困县摘帽的目标任务,强化目标引领,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扶贫实效,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继续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层层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重点抓好1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深入推进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编制实施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完善产业、教育扶贫举措,大力开展医疗扶贫、健康扶贫,实施贫困户危房翻建改造工程,推动低保兜底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切实防止因灾因病因学返贫,形成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机制。

三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落实省本级财政投入,推动市县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开展以扶贫小额信贷为主体的金融扶贫。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贫困县的带头示范作用,继续加强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力量,深入推进行业扶贫,切实提高驻村帮扶和第一书记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是严格脱贫攻坚考核监督。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监督和督查巡查等制度,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强化纪检、检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执纪监督,全面落实责任。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法,务求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六是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改进扶贫方式,加强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切实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的吸引力和带动力。改进动员方式,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的“领头羊”作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9

 

【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