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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人: 刘一鸣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来源:辽宁省扶贫办

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辽宁省扶贫办概况

一、机构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扶贫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关于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扶贫办概况

一、机构职责

(一)贯策执行国家扶贫方针、政策,拟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

(二)拟定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

(三)负责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五)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及扶贫移民工作;

(七)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全省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辽宁省扶贫统计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扶贫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六、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七、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八、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四、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五、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辽宁省扶贫办“三公”经费两年对比情况表

十八、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扶贫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其它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扶贫项目支出。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865.7万元。

二、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3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相同。

三、关于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辽宁省扶贫办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72.7万元,其中:辽宁省扶贫办机关93.3万元;辽宁省扶贫统计监测中心79.4万元。

四、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4万元,其中:材料印刷费24万元,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化建设资金18.5万元,机房安全防护设备10万元,更换机房消防系统10.1万元,购置办公电脑1.4万元,网络系统第三方维护服务20万元,材料印制费10万元。

五、辽宁省扶贫办2017年与2016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辽宁省扶贫办2016年收支总预算775.1万元,省扶贫办2017年与2016年预算总体收支增加90.6万元,同比增长12%2017年与2016年初支出预算情况为:(12017年基本支出614.7万元,增加105.6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1万元,增加43.8万元,同比增长16%,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万元,增加50.5万元,同比增长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9万元,增加11.3万元,同比增长10%。(2)项目支出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6%。(3)“三公”经费预算增加9.9万元,其原因为:2016年初正处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故年初预算未批复省扶贫办机关公务车辆运行费9.9万元,此项费用于2016年末予以追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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