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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情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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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创业可获资金支持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合五部门下发《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创业培训等一系列政策。 

  《通知》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同时,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也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的重点。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未来将对农民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同时,人社部明确,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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