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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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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扶贫重点 开展社会扶贫
作者:辽宁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赵适良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今天,很高兴能够参加省扶贫协会换届选举大会。刚才,亲眼见证了整个选举过程,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我们认为组织严密,符合规章,既体现了民主之风,又显示了和谐之风。在此,我代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向新当选的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表示热烈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衷心希望新一届协会负责人能够带领全体会员在协会的全面建设上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当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深入,今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了配合9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三个条例紧锣密鼓地进行修改完善。前不久,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下发了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相关的指导意见,这些法规和意见的出台,充分说明社会组织建设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认真领会,积极实践,才能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省扶贫协会,是一个较早成立又发展良好的社会组织,过去几年里,省扶贫协会无论是在全省的扶贫开发,还是助困解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就,今后应当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民政部门的监管下,认真领会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制度规章,坚持民主办会,法人治理,积极围绕扶贫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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