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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绥中县2016—2018年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来源:绥中县扶贫办

绥委发[2016]1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和新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绥各有关单位:

    《绥中县2016—2018年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绥中县委

                                                                  绥中县人民政府

                                                                   2016728


绥中县2016—2018年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持开发、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农民科技培训等系列扶贫攻坚行动,2015年初全县已经有37,256户、68,290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走上了健康发展、自主致富的良性轨道。当年通过建档立卡识别出国标贫困人口32,110人,脱贫国标贫困人口5,371人,省标全部脱贫。但仍有14,339户、26,739人处在贫困状态。这些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县各个村,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复杂而艰巨。为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18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共同进入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葫芦岛市委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等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8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2.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3.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电力、农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4.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多方筹措、统一安排、集中使用、精准脱贫的原则,整合全县扶贫、发改、交通、水利、城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县14,339户、26,739人达到国标贫困线以上(2015年底国标贫困标准3,141元),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本住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20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16年,完成脱贫任务5,361户、9,000人;2017年,完成脱贫任务4,822户、9,000人;2018年,完成脱贫任务4,156户、8,739人。

    四、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狠抓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完善数据,科学核查

    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1.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庭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项目、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项目库,做到项目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2.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项目库,包括制约生产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多措并举,精准脱贫

     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44个省级贫困村,通过实施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村两委阵地、卫生室、老年人福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十三五期间为贫困户修路150公里,水源建设投资1.8个亿,对建档立卡中6,113户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城建局、县水利局、各相关乡镇)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8,683户、12,891名贫困人口,鼓励发展油桃、油牡丹、大樱桃、核桃、苗木花卉、手工编织业、黑木耳、中草药种植、笨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农发局、县果蚕局、县动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3.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脱贫意愿但脱贫能力弱的11,491户、20,85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5个省级龙头企业、72个农村农业合作社和种养加工业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土地流转、提供就业、收购农产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生产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的企业,政府将给予银行贷款和贴息等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农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动监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各乡镇)

  4.教育保障脱贫。根据县《教育局2016—2020年扶贫工作计划》,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1,570户、2,037名贫困学生,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和职专生,实行免除学费政策;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各乡镇)

    5.医疗救治脱贫。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精准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使建档立卡中有长期慢性疾病和大病的12,952户、16,126名贫困户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诊疗付费等各项健康精准扶贫政策。(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6.技能培训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和生产技能的8,683户、12,891名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劳动局、县农发局;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果蚕局、县动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7.电商创业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326户、715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我县电商平台扶贫项目优势,通过电商培训,鼓励和扶持其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项目,实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服务业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各乡镇)

  8.劳务输出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8,683户、12,891名贫困人口,定期组织县内企业举办现场招聘会,积极实施春风行动,力促更多贫困户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劳动局;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各乡镇)

    9.金融服务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8,683户、12,891名贫困人口,用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作风险抵押金放大10倍撬动银行贷款,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基准利率执行;县财政投入200万元资金贴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小额低息贷款,对没有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每人补助1,000元,用于贫困人口脱贫攻坚项目发展工作。(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金融部门、各乡镇)

    10.社会帮扶脱贫。对全县建档立卡中91个贫困村、8,354户、14,975名贫困人口,派出97个驻村工作队,369名驻村扶贫干部,实现对省定44个贫困村的全覆盖。同时,新区22个县直部门和驻新区有关单位、22家企(事)业单位,也参与到社会帮扶工作中,增加扶贫力量,帮扶22个县级重点贫困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委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11.旅游脱贫。依托名胜古迹、自然资源优势,开发农特产品市场、农家院,通过销售农产品、土地流转、就业等形式,探索旅游脱贫模式,积极打造有特色的旅游品牌,开展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推进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永安堡乡利用原始长城发展旅游市场、农家院,销售农家土特产、接待游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加碑岩乡利用自然资源、兴办写生农家院、度假村、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等方式为山区贫困群众开辟一条新的脱贫之路。以李家乡新堡子村被国家列为旅游扶贫试点村为契机,充分利用九门口长城景区的区位优势,有效、有序地引导村民开展旅游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12.政府兜底脱贫。对建档立卡中11,491户、20,854名特殊贫困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范围。(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卫计局、县新农合办)

   (三)严格督查,细化考核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作为考核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适当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比例,严格奖惩。二是细化责任。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扶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考核问责。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严格落实目标考核问责制度。县委组织部要把驻村脱贫攻坚成绩列入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内容,县直机关工委要把县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列入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县扶贫办、县考核办;参与部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各乡镇)    

  五、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实施精准脱贫,是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等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机构,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

    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负总责,4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包乡包村包户,帮扶部门、各乡镇包村包户的制度,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责任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做到每个乡镇都有责任领导,每个村都有责任单位,每户都有责任人,确保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三)要强化资金投入

     每年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0万元,县财政投入1,300万元撬动银行贷款资金,助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社会帮扶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引导群众自筹资金,为脱贫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依靠内外力量发展经济,努力使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造血转变,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

    (四)要强化措施保证

    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项目。各乡镇、各部门要致力于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殚精竭虑,苦思冥想,千方百计寻求一条适合地方发展的项目,做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彻底摆脱贫困,早日脱贫致富。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群众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整体素质。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农业信息和项目信息,促使更多贫困户走向产业致富道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统筹使用各种资源,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五)要强化舆论宣传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对其进行表彰和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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