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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凌源市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人: 侯铁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来源:凌源市扶贫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重要作用,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印发凌源市2016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凌委发〔201612号)和《凌源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的总体思路,以提升贫困村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为主要工作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资助体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要求,努力实现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目标,由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适龄人口进行综合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适龄人口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和返贫的贫困户就学子女,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学生致贫原因,制定相应的资助措施,区别不同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按照政策给予相应的资助。(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贫困学生资助金按以下不同教育阶段发放:

    1、学前教育阶段

    对建档立卡户的学龄前儿童减免入园保教费(农村公办幼儿园600/年,城市公办幼儿园1200/年),确保学龄前儿童全部能接受学前教育。

    2、义务教育阶段

    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县城每月上浮70元、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40元。

    3、高中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分春、秋两季各发放1000元);秋季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中学生进行一次性资助,解决路费和伙食费等临时之需,标准为专科生每人3000元,本科生每人4000元。引导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中毕业生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有高中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县城每月上浮100元,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60元。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除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两季各发放1000元)。有中职学校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县城每月上浮100元,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60元。

    4、高等教育阶段

引导在校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县城每月上浮180元,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100元。

   (二)加大扶贫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向上争取的“全面改薄”“农村学校校舍改造”等项目优先支持服务于贫困村(边缘村)的村小和初中办学条件建设。2017年,预计投入210.7万元对贫困村进行校舍建设,计划对6个贫困村的学校进行改造。(具体情况见附表)(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2、开展职业教育学历和技能培训,提高受培训人员就业能力。通过加大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获得职业学历教育,鼓励农村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制定有利于中职学校招生的政策,合理确定职普比,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培养适合农村脱贫致富的实用型中职毕业生。(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10个贫困村(边缘村)搞好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牵头部门:市体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三)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教育扶贫工作

1、调动市直机关干部捐资助学的积极性,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贫困学生筹集资助金。(牵头部门:市直机关工委,配合部门:市直机关各单位)

2、发动民营企业家捐资助学,为贫困生筹集资助金。(牵头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教育局)

3、发挥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优势,为贫困生筹集资助金。(牵头部门: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教育局)

4、利用各协会资源,为贫困生筹集资助金。将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的资金科学规划,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支持教育扶贫工作。(牵头部门: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凌源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单位职能完成好所承担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学生资助调查统计核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助核实和资助经费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负责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认定审核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认定工作。

(二)健全政府投入保障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确保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地方配套资金部分足额保障;加大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从而争取省政府专项奖励资金。

(三)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纳入2017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力度,实行督察问责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

    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对农村地区宣传工作,将宣传窗口前移,初中阶段宣传高中阶段的资助政策,高中阶段宣传高校的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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