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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精准扶贫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来源:喀左县扶贫开发局

    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将扶贫开发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扶贫资金使用由大水“漫灌”向精确“滴灌”转变,这种转变必将对我省扶贫开发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如何有效推进精准扶贫?

  一要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要摸清底数,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农户、谁是贫困人口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每家每户、每村每屯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县可由驻村或包村干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入户登记核查小组,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扶贫对象,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贫困户,以保证贫困户认定公平、公正、公开。 

  二要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农户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确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取得实效。就精确帮扶来说,重点是要坚持正确的扶贫方针,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要坚持扶贫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要坚持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充分挖掘贫困农户的自身潜能;要坚持产业化扶贫,因地制宜,因户制宜,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地理资源、产业基础和群众的意愿发展特色产业;要坚持扶贫资金到户,把资金与企业、农户作为一个联合体,推动精准扶贫。带动老百姓增收,放大扶贫资金的效应;要坚持定点扶贫。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定点帮村扶户,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不脱贫不脱钩。

  三要精确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一是农户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二是阳光操作管理。按照我省《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筛选确立扶贫对象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治理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同时,还应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不致“张冠李戴”。可以考虑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督三者分开,资金分配由政府进行,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督委托第三方,如NGO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由互助社的董事会自我管理和监督,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扶贫事权管理。对扶贫工作,在我省各级政府分别该承担什么任务已经明确,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各级政府都要按照自身事权推进工作。各部门也应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精准扶贫,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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