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是《辽宁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要求,也是多年来喀左县扶贫工作的一贯做法。图为喀左县利州街道对2014年扶贫到户项目进行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