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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 |
王晓蕾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来源:建昌县扶贫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八家子经济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按照葫芦岛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葫芦岛市贫困退出实施方案》(葫脱发〔2016〕10号)文件要求,我县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经研究,我县从本月15日开始将对2017年全县37个预销号村和1.4万预脱贫人口进行验收,要求各乡镇(区)按照市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脱贫指标所涉及的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实地调查,如实提出数据,按照退出方案要求进行部门认定。县脱贫攻坚办将按四片组织验收。请各乡镇(区)认真组织销号村和退出人口的销号退出工作,严格履行退出程序,做好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
附:建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经营性投入和收益统计参数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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