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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2017年移民搬迁及危房改建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 王晓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3日 来源:建昌县扶贫办

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为了切实做好我县移民和贫困户危房改建工作,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根据《辽宁省扶贫康居工程规划》的要求,努力改善贫困户的居住生活条件,结合我县的实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乡镇按方案中的要求,结合本乡的实际开展移民及危房改建安置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在扶贫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同步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易地移民与贫困户危房改建同步实施,统筹规划后续产业发展,努力实现生产有发展,环境有改善,致富有产业,生活有提高。确保贫困群众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有效地解决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问题。

     二、目标任务

     2017年我县将完成50户贫困户易地移民搬迁任务,3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险房翻建任务。共计444户,根据各乡镇的需求及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任务分解。

     三、移民搬迁及危房改建对象、方式及建房补助标准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偏远山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我县易地移民扶贫搬迁以插花式零散户为主,本着搬迁户自愿的原则,自我解决搬迁地选址问题。建房面积以不超120㎡为宜。进行易地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房建成后,原旧房必须拆除。符合易地移民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买房可享受易地移民补助资金,但买房面积不得超过120㎡。购买楼房的不予补助。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险房原址翻建的面积以(60—120㎡)为宜,原址翻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原址建楼或面积超大的不予资金补助。

    (三)易地移民扶贫搬迁建房,按每户省定扶贫当年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户危险房原址翻建,按每户省定扶贫当年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均由农户自筹解决。

     四、移民搬迁建房及危房改建的审批流程

     按照“户申请、乡村审核、县审批、联合验收”的程序分四个步骤。

    (一)移民搬迁户和危房翻建贫困户在年初提出书面申请,逐级递交到村、乡镇、县扶贫办。

    (二)乡镇扶贫及城建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初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名单报送县扶贫办,D级危房户要由乡政府出具确认书。

    (三)县扶贫办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审批,准予其进行移民和建房。在农户进行建房过程中,乡村干部要加强监管,防止建房面积超标。

    (四)年末,县扶贫、财政等部门对当年移民和危房改建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扶贫及危房改建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办具体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及翻建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各乡镇政府是移民搬迁及翻建工作具体实施的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全县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我县的移民搬迁及危房改建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县财政局要保证资金的及时拨付。县审计局、监察局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扶贫办负责对扶贫对象的审核、搬迁安置、危房改建实施及验收工作。各乡镇按照规划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本户申请、验收意见等),做到“县、乡有档、村有册”,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三)严格规范操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切实将此项民生工程建设成民心工程,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建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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