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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助式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 王晓蕾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来源:建昌县扶贫办

碱厂乡等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我县按照省扶贫办的安排部署,自2015年下半年开展了互助式扶贫工作。要路沟乡等10个乡镇先后成立了扶贫互助合作社,其中,要路沟乡、魏家岭乡、碱厂乡、小德营子乡4个乡镇开展了扶贫互助金发放业务。

要路沟乡自2015年11月开始累计发放扶贫互助金57笔,114万元,扶持贫困户57户,共回收扶贫互助金27万元并上缴扶贫办,应收未收87万元,逾期率76.3%,收取互助金使用费7.848万元;魏家岭乡自2015年11月开始累计发放扶贫互助金46笔,129.5万元,扶持贫困户46户,共回收扶贫互助金50万元并上缴扶贫办,应收未收79.5万元,逾期率61.4%,收取互助金使用费3.622万元;扶贫办于2015年10月为小德营子乡新立屯村扶贫互助合作社注入互助金30万元,由新立屯村扶贫互助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碱厂乡自2016年5月开始累计发放扶贫互助金22笔,44万元,扶持贫困户22户,未回收,逾期率100%。

我县于2015年底开始了金融扶贫试点工作,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基准利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再贷款,政府分别给予4%和2%的利息补贴。县委要求将工作重心向金融扶贫转移,停办扶贫互助金业务。

根据上述情况,有扶贫互助金业务的乡镇,必须切实加强扶贫互助金收缴工作,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逾期扶贫互助金收缴任务,做到应收尽收。特别是碱厂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动不力,没有把扶贫互助金收缴工作提上工作日程,没有行之有效的收缴措施办法。要求碱厂乡党委、政府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收缴计划,拿出过硬的措施办法,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乡村干部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完善问责追责机制,切实把扶贫互助金收缴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收缴任务。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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