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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东部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 王姗姗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1日 来源:

20131231

为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东部山区“十二五”后两年提速发展,在《关于全市东部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211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东部山区的扶持力度,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东部振兴战略以来,全市按照《关于全市东部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开展“东部振兴基础年和促进年”活动,山区特色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主导产业进一步明晰,农民生活水平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发展,东部振兴战略实现了良好开局。特别是,20112012年,在全市遭受重大洪灾影响的情况下,东部山区依然取得了较好发展。

但由于历史和地域等原因,东部山区经济总量仍然较小,第二产业发展水平较低,服务业发展较慢,对外开放程度不高,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仍然比较低,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十二五”的后两年是东部山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新突破的关键时期。全市在辽宁沿海经济带中率先崛起、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营口,关键在东部山区,难点也在东部山区。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是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推进东部和沿海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东部山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加大支持力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工业化富裕农民”的方针,以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主要目标,以增收惠民生、创新添活力为工作目标,加大政策扶持、科技驱动力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山区农村社会生产力,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东部山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营口率先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农村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东部山区17个乡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

2、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力争20%;到2015年,现有低于3200元收入贫困人口达到初步脱贫。

3、乡村整体面貌有明显改观。到2015年,农村环境集中综合整治全部结束,整治面达到100%

4、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村民自治机制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村民对村务公开满意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科学文明健康的乡风民俗基本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乡风基本形成。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达到全市平均数,“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认真落实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

(一)转变发展方式,在发展现代农业上实现新突破

立足资源优势,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提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扶持设施农业建设。重点扶持水果、蔬菜两大主导产业。20142015年,山区乡镇每年新栽果树100 万株,改造老残果园1.5万亩,新建标准果园20个。每年新增菜田面积0.6万亩,其中设施蔬菜0.4万亩。建设好建一镇姬菇、黑木耳、双孢菇为主的珍稀食用菌养殖基地,以徐屯、万福等7个乡镇为重点的生姜基地。每年发展食用菌0.1万亩、生姜0.1万亩。

发展“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多乡一特、多村一品”特色产业。充分利用东部山区水库、池塘、河流,完善水体生态食物链,提升单位水体开发利用率。到2014年,东部山区淡水养殖产业产值达到3800万元,到2015年,东部山区淡水养殖产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年均增长31%。重点发展生猪、绒山羊、肉牛、蛋鸡、肉鸡等畜禽产业,推进规模化发展,畜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依托森林和山地资源,着力推进涉林产业发展。2014年,新增大榛子0.3万亩、中草药1万亩、山野菜0.5万亩、野生动物驯养殖达到1万头;2015年,新增大榛子0.5万亩、中草药1.5万亩、山野菜1万亩、野生动物驯养殖达到1.5万头。两年新建林地经济专业村10个,林地经济示范基地8个。切实抓好蚕场基地的保护和建设,每年新增柞蚕放养2000把,面积15万亩,新增产量690吨。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实施项目建设,重点围绕水稻、水果、水产、蔬菜、生猪、牛羊、肉禽、柞蚕、饲料等产业进行项目策划和包装,加大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产业链建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出口规模。在大石桥市建设好津大绿色肥业工业园区,在盖州市建设弘源食品工业园。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新增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各50家。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放宽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类型和出资金额的限制,允许家庭农场向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和休闲农业拓展,鼓励家庭农场投资参与农作物良种繁育、植保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打造特色精品农业。深入实施品牌兴农惠民工程,大力扶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品牌创建,到2015年,实现东部山区每个村市级以上品牌无空白。加快“三品”认证步伐,将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到2015年,东部山区三品认证实现基本覆盖。按照打造生命健康产业的要求,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在乡镇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建设上对东部山区进行倾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优化产业结构,在推进东部山区二、三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域内外资本参与东部振兴,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开展人才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合作,统筹推进山区二、三产业发展,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的思路,谋划好山区项目建设,提升经济总量,扩大就业容量。加强西部相关项目与东部产业对接和城市相关产业向山区的转移工作。山区每个乡镇每年都要新上投资千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和工业项目12个以上,每个乡镇培育12个骨干企业,带动12个在全市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产业。要把园区经济作为山区工业新的增长点培育,重点整合山区现有石材产业和丝绢企业,尽快形成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着力整合铁矿、滑石矿、耐火材料、金矿、玉石采选,在保证山区水源保护区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发展,防止无序竞争,形成优势互补集群发展。

打造旅游业集聚区。大力挖掘农村自然、人文资源,积极建设AAA级景区和旅游乡镇,逐步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服务完善和管理规范的休闲观光旅游集聚区。盖州市重点打造以双台镇为核心的温泉旅游集聚区,以青龙山、赤山、雪帽山、猫儿岭等山岳和以石门、二道房、玉石等水库为核心的中东部山岳、水库生态旅游集聚区;以榜式堡生态小镇、万福圣水人家、什字街转山湖乡村旅游度假区、杨运灵山风景度假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集聚区。大石桥重点打造建一黄丫口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区、周家镇三道岭水库旅游区。东部山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均接待人数要增长20%以上,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大力发展沟域经济。以山区沟域为单元,通过对沟域内部的环境、景观、村庄、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建成内容多样、形式不同、产业融合、特色鲜明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沟域产业带,把山区沟域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人文内涵丰富、基础设施完善、交通快捷方便的休闲旅游胜地和现代农业展示窗口。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在提升城镇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注重城乡统筹、产业支撑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

扎实推进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重点保障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和使用制度,将农户取得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规划的农民新村或农民聚居点集中使用。

通过各种生产要素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聚集和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对农村和农业的支持,加快发展壮大中心镇和专业镇,促进农民进城,住宅进区,努力提升城镇化水平。构建以万福和榜式堡为中心镇的盖州东部山区乡镇组团和以汤池为中心镇的大石桥东部山区乡镇组团。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集中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完成8个镇、72个村的农村环境集中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650座,同时完成17个镇、211个村农村亮化工程建设,安装路灯3165盏;2015年完成6个镇50个村的农村环境集中综合整治任务,新建无害化厕所3000座。

(四)构建大扶贫格局,在扶贫攻坚上实现新突破

要把扶贫攻坚作为东部振兴的基础工作、首要任务、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2014年,东部山区12个乡镇、161个贫困村人均增收1300元,2015年人均增收1500元,全面完成东部山区3200元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

进一步完善扶贫规划。由各牵头单位组织定点包扶部门和帮扶企业,在已有扶贫规划的基础上,帮助161个贫困村进一步完善脱贫规划。加强扶贫信息管理,做到户有脱贫帮扶卡片,村有脱贫帮扶规划和表册,镇有脱贫帮扶档案,市、市(县)有贫困镇、村、户脱贫数据资料库,实行档案化管理。

创新扶贫方式。深入开展项目扶贫、行业扶贫、批量移民扶贫、定点扶贫和“千企百村对接帮扶”等扶贫活动,加快山区贫困人口增收步伐。各行业部门要履行行业扶贫职责,把改善山区发展基础条件、生产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围绕山区特色产业及深加工、科技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在规划、项目及资金等方面向东部山区倾斜。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十六个一”量化帮扶活动,不断提高帮扶水平。盖州、大石桥要强化自我发展意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东部山区乡镇要挖掘自身潜力,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按照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封闭运行,并按照要求足额做好扶贫资金配套工作。各类扶贫资金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捆起来集中使用,以充分发挥其整体效益。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各类扶贫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五)加大投入力度,在提升农业农村装备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东部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抗旱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2014年,投资1800万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投资2050万元,治理中小河流9.5公里;投资34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7.9万亩;投资2955万元,解决东部山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0948人。2015年,投资1800万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投资2950万元,治理中小河流18.5公里;投资34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7.9万亩。

加快农村公路、电力、通讯网络建设。2014年,投资8539万元,新建及改造路面135.5公里,其中县级以上公路31.3公里,乡村公路 104.2公里;2015年,投资9010万元,新建及改造路面134.2公里,其中县级以上公路40.2公里,乡村公路94公里。加快农村供电网络建设,2014年投资2878万元,改造线路6千米2015年投资3108万元,改造线路7千米,对东部山区农村电网进行改造升级,解决东部山区贫困村屯生产和生活用电问题。加快农村通讯系统建设,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实现3G网络全覆盖、无线通讯网络村村通。

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实施农机助力东部振兴工程,调整山区农机装备结构,拓展农业机械推广领域,逐步提升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节本增效。不断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农村气象信息覆盖面达到100%,实现面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以农情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和公用信息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上下相通、左右相联、高效运转的农业信息服务系统,为东部山区农业生产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六)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进三大工程,集约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着力实施青山工程。抓好小开荒退耕还林、超坡地退耕还林、围栏封育、生产矿整治、闭坑矿整治、公益性公墓建设六大工程,全面完成省下达各项任务。同时,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搞好乡村绿化,改善山区环境。到2015年,东部山区小开荒和超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40%以上荒山完成工程围栏封育,宜林荒山荒地基本实现绿化。

着力实施碧水工程。加快东西大清河、碧流河等东部山区河流河道生态建设,确保河流水质达标。抓好东部山区河道垃圾清理,提高河道环境整治标准。有效整治工业点源、农业畜禽养殖点源及农业面源污染,山区重点乡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在东部山区划定市级饮用水保护区。

着力实施蓝天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新型能源建设,规范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加大对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焚烧、扬尘等污染治理。严格实行环境评价制度,控制高污染项目建设,防止工业污染向东部山区转移。

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建立国土、林业、水利、环保、安监等部门与东部山区乡镇政府的执法联动机制,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的违法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规模小不具备开采条件的,依法进行资源整合;对经整顿界定征收占用林地面积的,补办相关手续。

加强农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治理,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系统。

(七)推进民生改善工程,在提高巩固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着力解决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点问题。

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到2015年,东部山区学前教育实现普及规范发展,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每个农村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100%。积极发挥农村文化资源优势,加强乡镇文化站硬件设施建设,保证日常经费投入到位,确保乡镇文化站长专职专责。到2015年,东部山区17个乡镇基本每个乡镇都建成综合文化站(中心),每个村都有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到2015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东部山区全覆盖。加强人口工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人口与东部山区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组织实施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扶助标准动态调节机制。

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加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超过35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75%。统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费用,积极推广新农合医保一卡通服务。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每个乡镇都有1所乡镇卫生院,每个村至少有1所卫生室,并对17所乡镇卫生院实行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低保标准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0%;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民年人均收入水平。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东部山区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0%,新农保发放率达到100%

继续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实行“一村一社区”主体模式,2014年建设20个村,2015年建设40个村,使社区服务中心覆盖面达到80%以上。

(八)强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在增强东部山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加强二级批发站和网点建设,完善市(县)、镇(乡)、村三级农产品交易平台。到2015年,规范建设乡镇二级批发配送中心6个,规范升级连锁店25个,规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帮助东部山区农民、农业企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经销公司等销售网点建立长期供销合作关系,加强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益农信息网的服务功能。

完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乡镇农业技术引进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的职能和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向村组延伸,设立村技术员。要加强和充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清理“混岗”、“顶岗”及无农业专业学历的在岗人员。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东部山区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积极发挥农业科技协会的组织资源优势,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促进农民创收增收。

提高农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乡镇工作体系,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支出等方面给予保障。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长效稳定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四支一扶”工作,加快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落实。实施“益农”计划,联合利用科技部门、涉农高等院所、职业院校、电视教育、远程教育等载体及各类资源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方案和转移计划。每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不低于0.4万人。

四、加大对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支持东部山区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强化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政策支持。

1、逐年增加市、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山区乡镇收入和支出计划,适当增加转移支付额度,保证山区乡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继续对山区乡镇税收实行“零”增长政策,以2011年为基数,增收部分全额返还。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市、市(县)人民政府将财政扶贫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2、落实东部振兴(扶贫开发)基金 。从2014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扶持资金,市(县)财政按11配套,作为东部振兴(扶贫开发)基金。主要用于山区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或项目补贴,重点振兴(扶贫)项目补贴、特困贫困户补助,山区应急救灾,“雨露”工程,移民扶贫及其后续产业扶持,以及开展振兴或扶贫试点、典型培育等,引导山区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3、整合各种专项资金向山区乡镇倾斜。实行山区优先原则,基本建设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贴息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整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都要向山区倾斜。

4、“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发展、蔬菜基地建设等项政策优先支持东部山区。对山区乡镇集中连片发展同一产业,或是标准园、示范基地建设,采取捆绑式办法,集中安排设施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扶贫资金、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5、继续实行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扶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政策,市、市(县)两级各承担50%

6、加大对品牌建设和三品认证扶持力度。对东部山区新创省以上名牌产品和商标的给予奖励,其中创国家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0万元;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50万元;创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市、市(县)两级各承担50%。鼓励并支持贫困村开展商标注册工作,商标注册费用由帮扶单位和帮扶企业承担。大力支持三品认证工作,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费用由市、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每个品种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市、市(县)两级各承担50%

7、大力支持水果产业发展。东部山区栽植果树的,每棵苗木补助2元,由市、市(县)财政各承担50%。东部山区果园建设达到标准园标准的,每个补助20万元。大力推广苹果套袋技术,每个袋补贴0.02元,市、市(县)财政各承担50%

8、积极扶持山区农产品出口。对山区农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出口比上年的增加额给予奖励,每增加1美元奖励0.05元。对当年新注册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山区内有稳定的出口产品或出口基地,且当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区称号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50万元。市、市(县)两级各承担50%,先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9、积极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对山区新建温室小区、冷棚、蔬菜标准园,达到省确定建设标准,分别补贴10万元、10万元、50万元,市、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蔬菜基地的通水、通电及铺路灯基础设施维修建设和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

10、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根据东部山区乡镇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需求,确定一批公务员和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具有农业专业知识的应往届毕业生。有计划地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后备干部到东部山区任职或挂职。

11、开展十佳评选活动。对在东部振兴中,振兴效果明显的乡镇、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进行表彰;同时对贡献突出的帮扶部门、企业进行表彰。

12、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在东部地区的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快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农村道路、清洁能源等公共事业建设。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拓宽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领域,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覆盖面,深入推进“农户+农村经济组织”联保贷款模式,探索林权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新模式,积极开发“农民创业贷款”等品种。20142015两年,我市东部山区涉农贷款投放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高于地区贷款年均增幅。

13、建立山区多元投入机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山区建设,吸纳农户和社会资金投入山区农业发展,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化大扶贫、大振兴投入格局。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到山区依法投资兴办工商企业、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以及从事科技推广、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劳务输出等活动。

五、努力形成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

深入实施东部振兴战略,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目标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规划先行。东部山区的17个乡镇和221个村,都要制定振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标准。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市(县)区也要制定振兴扶持规划,并依据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细化完善扶持措施。振兴规划,2014年一季度结束,并报市振兴办备案。各乡镇、村都要建立振兴档案,做到每镇每村一档。同时进一步完善扶贫档案,帮扶单位、企业会同乡镇、村按统一标准建立脱贫档案,实行实名制档案化管理,做到每村、户一档,每村每户都要落实致富项目,明确达到的标准和时限要求,不达标不脱钩。

强化调度考核。认真做好信息统计综合工作,及时交流、反映各地实际工作情况;全市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及年终总结制度。承担振兴主体任务的盖州和大石桥市,主要领导每季度要调度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市直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也要调度一次,并形成情况报告。市东部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东部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直机关的绩效考评体系,市东部振兴办公室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进一步研究落实考核办法,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对于在山区工作时间长,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领导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对于在东部振兴中贡献突出的帮扶部门要给予表奖,部门领导优先提拔使用;对于贡献突出的企业法人代表,在政治荣誉待遇上优先考虑;对于成绩突出的优秀挂职、任职干部,可以考虑破格使用。对长期在乡镇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并表现优秀的,适当给予奖励,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在晋升职务时可优先考虑。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特别是盖州和大石桥市要尽快充实、完善相应的组织协调和办事机构,保证副科以上规格、保证人员3个编制以上。每镇要明确12名副县级以上领导、每村明确一名市(县)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及时制订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振兴的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到帮扶单位、帮扶企业,落实到镇村、到户、到项目、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承接、主动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切实将东部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帮扶单位要建立帮扶档案和工作日志,并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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