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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东部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来源:

    为加快东部山区发展,实现东部全面振兴,推动县域经济提速发展,促进营口率先崛起,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营口,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东部振兴的重大战略意义
    我市东部山区包括17个乡镇,其中盖州13个(徐屯、小石棚乡、梁屯镇、万福镇、什字街镇、矿洞沟镇、卧龙泉镇、杨运镇、榜式堡镇、高屯镇、暖泉镇、陈屯镇、双台镇),大石桥4个(汤池镇、周家镇、黄土岭镇、建一镇)。土地面积2766平方公里,占全市的50%;人口39.3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1.7%。东部山区是全市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东部山区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保持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东部山区17个乡镇农业总产值实现28.6亿元,占全市56个乡镇(办事处)的1.7%;工业总产值实现176.9亿元,占全市乡镇(办事处)的6.7%;固定资产投资28.4亿元,占全市乡镇(办事处)的4.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0883万元,占全市乡镇(办事处)的4.6%;地税实现20938万元,占全市乡镇(办事处)的6.1%;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900元,是全市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4.7%。
    由于受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制约,东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全市总体发展水平比还相对滞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弱;开放程度不高,外向型经济规模小;农民生活水平比较低,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还比较薄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亟待加强。这些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东部山区的发展。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东部振兴战略,把东部振兴和沿海开发摆在同等位置,并把加速东部山区发展振兴上升为实现营口率先崛起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全市东部山区和营口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一是有利于提升全市经济整体实力。东部山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环境等后发优势,实施东部振兴战略,可以把东部山区培育成新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二是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沿海开发和东部振兴,是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大战略任务。在营口经济发展格局中,东部山区发展相对滞后。实施东部振兴战略,可以促进东部山区加快发展,缩小与西部沿海区域的差距,形成城市与农村、西部沿海和东部山区的协调发展、互动发展的新格局。三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东部山区农民收入和社会发展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实施东部振兴战略,提升东部山区的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营口的关键所在。
    东部山区拥有丰富的土地、矿产和劳动力资源,拥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特别是东部山区广大干部群众想发展、盼振兴的愿望十分强烈,经过多年发展,营口的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已经  步入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阶段,已经初步具备了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能力。
二、东部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以培育主导产业和增强发展能力为中心任务,以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重要手段,举全市之力,加大对东部山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内生动力,增强“造血”机能,促进东部山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确保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确保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加速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营口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与统筹发展相结合。把解决山区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做到帮扶到户、脱贫到人,不断提高山区人口的生活质量。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在全面推进山区经济发展的同时,统筹山区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2.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支持东部山区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东部山区倾斜。
3.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兼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打造一批样板乡镇和村。
4. 坚持自力更生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充分发挥东部山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自身潜力,激发内在活力,增强发展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和利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东部山区发展。
5.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科学开发利用东部山区资源,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
(三)主要目标
东部振兴的总体目标是:2012年初见成效,2015年大变样。力争用4年时间,把东部山区打造成后发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发展活力旺盛的新增长区域,实现东部山区乡村面貌大改观、经济发展新跨越,成为我市特色农业基地、观光旅游基地和重要生态屏障。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11年翻一番,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翻一番。森林覆盖率达到71.5%。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东部振兴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东部山区特色产业体系
充分依托山区资源和产业优势,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提升规模化、精品化程度,力争到2015年,形成主导产业特色突出、服务体系配套完善、设施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效益明显提升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水果产业。到2015年,东部山区水果产量由目前的15万吨,达到20万吨,产值由3亿元,达到4亿元。盖州东部山区大力发展苹果产业。到2015年,每年新增苹果栽培面积1万亩;新栽果树60万株;新增产量1万吨,新增贮藏能力0.5万吨;新增出口0.4万吨。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建设一个1000亩以上的苹果标准园;每年改造老果园面积2000亩。大石桥东部山区以南果梨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加大南果梨标准园建设,确保南果梨栽植面积、株数实现倍增。大力实施品牌工程,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盖州市要强化“盖州苹果”地理性标识商标使用管理,打造国家级品牌2个、省级3个、市级4个;大石桥市“张官南果”品牌争取达到国家级品牌。全面推进果园标准化生产,在无公害水果生产技术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绿色水果生产,每年发展1万亩。
——加快发展畜牧产业。“十二五”期末,东部山区畜牧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年均增长12%。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0万吨、20.5万吨、1.5万吨,年均分别增长11%、7.8%、7.4%。积极实施龙头牵动战略,加快推进畜产品规模化生产,每年在东部山区建设标准化蛋鸡小区15个,养殖规模达到80万只;新建和改造年存栏5万只以上标准化肉鸡小区15个,养殖规模达到300万只;新建生猪小区15个,养殖规模达到5万头。到2015年,东部山区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比2011年提升10个百分点。大力推进科技圈养绒山羊,重点抓好榜式堡、万福、矿洞沟、杨运、小石棚、暖泉、徐屯、什字街、梁屯、高屯等10个绒山羊重点乡镇,每年鼓励新建和改建年存栏5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5个。大力推广秸秆青贮、微贮、黄贮、氨化技术,建立“三贮一化”试点20个。到2015年,东部山区绒山羊饲养量由目前的70万只发展到90万只,舍饲圈养率达到100%,秸秆利用率达到60%。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每年争取创建国家级畜产品品牌1个、省级品牌2个、市级品牌3个。
——加快发展林业和林下经济。“十二五”期间,东部山区林业总产值超过70亿元,年均增长25%。培育经营好现有森林,加强中幼林抚育,加快低产林改造,不断提高林分质量。依托森林和山地资源,着力推进榛子、大扁杏、中草药、山野菜、食用菌、野生动物驯养殖、林产品深加工和森林旅游八个涉林产业发展。实施“多镇一业”战略,快速扩大林地经济总量与规模。在盖州市东部山区重点发展野生榛子垦复和大果榛子栽培,大石桥市东部山区4镇共同发展以地龙骨为主的林地中药材种植。到 “十二五”期末,全市榛子复垦作业面积达到11万亩,产量达到500万斤,年产值2亿元;森林中草药采育面积达到15万亩,年产值3亿元。建立示范基地50个,林地经济专业村20个。推进“山菜家种、山药家育、山禽家养”工程。到“十二五”期末,人工种植山野菜5万亩、中草药8万亩、食用菌3万亩,野生动物驯养存栏量超过5万头。在盖州万福、大石桥汤池分别建立2个特色林产品交易市场,加快林副产品流通。加大蚕场改造力度,在东部山区建设柞蚕基地10个,到2015年蚕场改造面积达到40万亩,柞蚕产量达到0.8 万吨。积极扶持绢纺企业发展,加快柞蚕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建设盖州榜式堡和暖泉两大丝绢加工基地。到2015年,柞蚕茧加工能力达到4万吨,使我市成为全国柞蚕加工第一市。到2015年,培育干果类、野生动物产品、木制品等省级品牌10个以上,国家级品牌6个以上。
——加快蔬菜基地建设。将蔬菜作为东部振兴的重要产业,在巩固和稳定现有菜田的基础上,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新菜田,生产栽培特色、精细蔬菜品种,不断提高蔬菜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为全市“菜篮子”供给提供保障。2012年到2015年,力争使东部山区蔬菜基地面积由目前的2 万亩发展到4.5 万亩,新增菜田面积2.5万亩;总产量由目前的10万吨发展到 23万吨。其中,盖州东部山区新建蔬菜基地 1.8万亩,大石桥市东部山区新建蔬菜基地0.7万亩。蔬菜基地以设施蔬菜小区、温室小区建设为主,兼顾冷棚小区建设,2012年东部山区设施蔬菜建设面积要达到0.5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千亩以上蔬菜标准园3个,其中盖州2 个、大石桥1个。同时,同步推进蔬菜育苗中心建设,按照省标准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市建设蔬菜育苗中心 10个,其中盖州 6 个、大石桥4 个,2012年盖州、大石桥各争取建设完成1个,为东部山区蔬菜基地提供优质种苗保障。
——加快发展淡水渔业。充分利用东部山区水库、池塘、河流,完善水体生态食物链,提升单位水体开发利用率。到2015年,东部山区淡水养殖产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年均增长31%。组织开展水库养殖承载力、营养水平、功能等现状调查,科学制定东部山区水库渔业发展规划和增殖放流计划。从2012年开始,力争每年在盖州、大石桥东部山区水库放流淡水鱼苗300万尾。大力发展精品渔业,挖掘大石桥建一镇厢房水库冷泉优势,发展虹鳟鱼、鲟鱼、大马哈鱼养殖,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和单位水体效益,争取到“十二五” 期末,将这一地区打造成我市特种鱼养殖示范基地。到2015年,在东部山区创建省级品牌3个、市级品牌4个、产品绿色认证6个。
——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双台镇为依托,重点建设双台生态旅游度假区和思拉堡温泉小镇、奕丰温泉小镇和富集温泉小镇,使双台旅游度假区成为辽宁温泉旅游的著名品牌。加快推进陈屯青龙山、万福赤山、榜式堡清河漂流、建一黄丫口等度假区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万福圣水人家、杨运灵山生态旅游度假村和虹溪谷滑雪场运营服务水平,打造以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旅游景区、生态旅游度假区为支撑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大旅游资源的宣传,积极举办中国营口国际海滨温泉节、辽宁冰雪温泉节、清河石门水库漂流节、周家杏花节及相关乡村民俗文化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提高我市乡村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十二五”期间,在东部山区高起点规划建设10个乡村旅游度假区,20个旅游专业村,800户乡村旅游农家乐示范户。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均接待人数要增长25%以上,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年均新增直接就业2000人。
——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以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为载体,搞好农超、农企等对接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资商品、工业消费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商品双向流通网络。到2015年,扩建农家(资)店60个。加快推进东部山区农贸市场建设,以东部山区和主干公路为依托,加速各类专业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和完善水果、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支持盖州矿洞沟山货市场和大石桥黄土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发展壮大,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大配送中心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商品配送率,在盖州万福和大石桥周家分别建设一个二级配送中心,有效提高商品配送率。到 “十二五”期末,我市东部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高增值、强辐射、多层次、广就业的商贸流通体系。
——加快东部山区农业工业化、产业化进程。按照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依托山区资源和产业基础,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以农产品加工项目为重点的加工集聚区。要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扩大农村的对外开放,大力引进域内外资金和项目,为经济增长积蓄后劲。“十二五”期间,山区每个乡镇每年新上千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和工业项目1至2个以上,确保每个镇都有项目。
(二)加快东部山区新农村建设
全面协调推动农村,特别是东部山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持之以恒支持新农村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下大力气改善东部山区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建设,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到2015年,投资60543.8万元,改造建设东部山区公路863.8公里,其中县级以上公路209.3公里,乡村公路654.5公里。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到2015年,投资9996万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投资6.5亿元,进行河道综合治理;投资35402万元,治理水土流失72.03万亩。东部山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加快农村供电网络建设,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15年,投资161789万元,对东部山区农村电网进行全覆盖改造升级,全面解决东部山区贫困村屯生产和生活用电问题。加快农村通讯系统建设。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实现3G网络全覆盖、无线通讯网络村村通。积极推广适宜东部山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到2015年,东部山区适宜机械作业的主要粮食作物和水果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加快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到2015年,在每个行政村建立气象预警大喇叭,建成功能较为完善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乡乡都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村都有气象服务员,农村气象信息覆盖面达到95%以上。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量专项工程,每年新建农户玉米科学储粮仓5000个,“十二五”期末达到3.5万个。
——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强力推进现代种业建设,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实现东部山区农村基础教育现代化步伐。到2015年,东部山区学前教育实现普及规范发展,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每个农村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巩固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100%。积极发挥农村文化资源优势,到2015年,东部山区17个乡镇基本每个乡镇都建成综合文化站(中心),每个村都有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每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自然村屯广播电视全覆盖“户户通”。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东部山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在所有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到2015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东部山区全覆盖。加强人口工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人口与东部山区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组织实施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扶助标准动态调节机制。继续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实行“一村一社区”主体模式, “十二五”期间,在东部山区至少建成177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加快东部山区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方案和转移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低保标准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0%;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民年人均收入水平。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2015年,东部山区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0%,新农保发放率达到100%。不断加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超过3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75%。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优化空间布局。按照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布局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干线上的城镇联动发展,加快构建以万福和榜式堡为中心镇的盖州东部山区乡镇组团和以汤池为中心镇的大石桥东部山区乡镇组团。注重镇村规模结构建设。结合东部山区各镇规划和村庄自身特点,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和迁村并点工作,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把农村居民点的迁并整合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和耕地保护紧密结合,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逐步引导人口的居住和就业向人口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镇和一般镇或其它村庄转移。强化农村村容整治和生态建设。把清理村镇河道、水系周边垃圾作为突破口,把清理“三堆”(土堆、粪堆和柴堆)、治理“三乱”(污水乱泼、垃圾乱倒和柴草乱堆)、美化“三口”(村口、路口和家门口)作为重点,把绿化、美化、亮化作为优化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全面整治村容镇貌。按照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要求,规划建设好东部山区生活垃圾场、点。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各类无害化卫生厕所2000个。到2015年末,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
——全面改善东部山区生态环境。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把造林绿化与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山区村镇绿化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荒山、农田、道路、水库和河道的绿化。到2015年,东部山区森林覆盖率比2011年提高0.6个百分点。扎实推进实施青山工程。以矿山生态治理、封山禁牧和“小开荒”退耕还林为重点,有计划地对已经破坏的山体环境进行恢复整治,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使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以农户、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农业小区、小城镇等为单元,建设推广“四位一体”或“三位一体”生态模式、中小型沼气工程,让清洁能源工程服务于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到2015年末,东部山区新建户用沼气池1500个以上;推广大中型沼气池5个;推广预制架空火坑10000户;推广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房2500平方米。
(三)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农业科技是突破山区资源环境约束、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把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作为东部振兴的有力抓手,为山区农业增产、农业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建立现代农业研发体系。针对山区优势产业,重点开展粮油作物丰产栽培、水果优质高效标准化栽培、设施农业高效安全生产、畜禽及水(海、淡)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重大动植物病虫害及疫病防控、林业生态修复、节水灌溉和水利资源优化配置等关键技术的攻关,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制定完善水果、保护地蔬菜、畜牧、水产养殖生产等地方标准化技术规程,探索和制定标准化技术流程,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技术支撑。着力抓好种(苗)科技创新,重点在粮食、水果、水产、蔬菜、畜牧等优势产业的新品种研发、引进、示范,大力支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建立市级种子储备制度,增加储备种类和数量,为东部山区提供优质良种保障。继续实施政产学研工程,对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项目研发财政予以扶持。
——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和健全乡镇农业技术(含农机)引进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的职能和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向村组延伸,设立村技术员。要加强和充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清理“混岗”、“顶岗”及无农业专业学历的在岗人员。东部山区乡镇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录用具有全日制农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保持人员稳定和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要建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投入机制,加快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业务所需场所、检验检测服务所需仪器设备、咨询服务所需交通工具,创造条件让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能够安心在山区工作。要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东部山区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规程直接到人”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新品种引进、选育和推广,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标准化率达到60%以上。市、市(县)区两级财政推广良种良法的经费要向东部山区倾斜,并逐年增加。
(四)全面推进山区扶贫开发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社会参与和群众自主创业”的原则,采取全方位、多途径、多载体的扶贫方式,积极构建多元化、社会化“大扶贫”格局。
——开展项目扶贫。扶贫开发项目选择和推广要与山区的资源和特色产业紧密结合,采取项目到户扶贫、移民扶贫、就业培训、产业扶贫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通过对山区贫困户项目扶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山区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步伐。
——开展行业扶贫。各行业部门要履行行业扶贫职责,把改善山区发展基础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围绕山区特色产业、科技扶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等方面,在规划、项目及资金等方面向东部山区倾斜。
——开展社会扶贫。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和“千企百村对接帮扶”活动,紧紧围绕“十六个一”规范量化帮扶活动,不断提高帮扶水平。加强对定点扶贫单位和参扶企业的绩效考核。继续引导社会各界对扶贫开发的资金支持,力争扶贫投入逐年增加,确保东部山区17个乡镇年内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到“十二五”期末,东部山区乡镇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东部振兴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扶持政策
1.逐年增加市、市(县)区两级财政的投入。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将财政扶贫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
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山区乡镇收入和支出计划,适当增加转移支付额度,保证山区乡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对山区乡镇税收实行“零”增长政策,以2011年为基数,增收部分全额返还。
2.整合各种专项资金向山区乡镇倾斜。上级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贴息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都要向山区倾斜。
全市山区富民工程、“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发展、蔬菜基地建设等项政策优先支持东部山区。对山区乡镇集中连片发展同一产业,或是标准园、示范基地等建设,采取捆绑式办法,集中安排设施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扶贫资金、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3.加大对山区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从2012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市(县)财政按1:1配套,作为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对山区重点龙头企业、规模设施农业小区基地、专业合作社实行贷款贴息和项目补贴。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市、市(县)区两级各补贴50%)。鼓励山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智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和引智办给予适当补贴。
4.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在东部地区的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快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断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中长期贷款投放,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道路、清洁能源等公用事业建设。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拓宽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领域,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覆盖面,探索“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等联保贷款新模式,积极开发“农民创业贷款”等品种。到“十二五”期末,我市东部山区涉农贷款投放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高于地区贷款年均增幅。
5.加大推进山区“一村一标一认证”品牌建设力度。对东部山区新创省以上名牌产品和商标的给予奖励,其中创国家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0万元;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50万元;创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鼓励并支持贫困村开展商标注册和“三品认证”工作,商标注册费用由帮扶单位和帮扶企业承担;绿色、有机认证费用由市、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6.建立科学的山区多元投入机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山区建设,吸纳农户和社会资金投入山区农业发展,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化大扶贫投入格局。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到山区依法投资兴办工商产业、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以及从事科技推广、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劳务输出等活动。
7.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权下放到基层工商所,方便合作社就近登记。鼓励和支持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收益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奖励。
8.加大土地扶持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指标下达情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向山区乡镇倾斜,项目投资由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列支。
(二)建立帮扶机制
1.健全和完善人才机制。加强山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创新,强化乡镇党、政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政“一把手”。结合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注重从复员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致富能手等党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乡村班子的整体功能。要健全乡镇工作体系,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支出等方面给予保障,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各级组织部门要搞好统筹协调,将山区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培训优先纳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带头富、带领富的能力。有计划地选派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后备干部到东部山区任职或挂职。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四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支企和扶贫)工作,加快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落实。
    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农村人才队伍。全面推行现代农业人才培养振兴计划,充分利用科协、涉农高等院所、职业院校、电视教育、远程教育等载体及各类培训资源,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农民技术员培训工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农民科技经纪人示范工程”等活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教育培训服务体系。积极举办“农业专家智力行”、“科技特派行动”、“活力村部巡回讲坛”等活动,开展送智力、送技术、送知识“三下乡”服务,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到2015年,东部山区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初步形成与现代农业区划布局相适应的人才分布格局,每个行政村主要特色产业至少有5至10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果专家”、“菜博士”、“土状元”等品牌人才带头人。
2.完善工作制度。规划先行制度。东部山区的17个乡镇和221个村,都要制定振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标准。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市(县)区也要制定振兴扶持规划,并依据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细化完善扶持措施。建立档案化管理制度。各乡镇、村都要建立振兴档案,做到每镇每村一档。同时进一步完善扶贫档案,帮扶单位、企业会同乡镇、村按统一标准建立脱贫档案,实行实名制档案化管理,做到每村、户一档,每村每户都要落实致富项目,明确达到的标准和时限要求,不脱贫不脱钩。建立调度通报制度。认真做好信息统计综合工作,及时交流、反映各地实际工作情况;坚持月报告、季调度、半年及年终总结,由市东部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听汇报、对项目、访群众、商对策、解难题,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评价制度。东部振兴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和市(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体系,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县)直机关工委要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在山区工作时间长,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领导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对于在东部振兴中贡献突出的帮扶部门要给予表奖,部门领导优先提拔使用;对于贡献突出的企业法人代表,在政治荣誉待遇上优先考虑;对于成绩突出的优秀挂职、任职干部,可以考虑破格使用。对长期在乡镇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并表现优秀的,适当给予奖励,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在晋升职务时可优先考虑。
(三)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东部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东部振兴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里的要求,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特别是盖州和大石桥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办事机构,制订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并根据本地区被帮扶村的数量,每村对应明确一名县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振兴的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到帮扶单位、帮扶企业,落实到镇村、到户、到项目、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承接、主动衔接。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促检查东部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目标责任制,研究出台相关考评办法,切实将东部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目标,齐心协力,扎实推进。按照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建立考评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为东部山区加快发展,为营口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中率先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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