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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2017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人: 铁岭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来源:铁岭市扶贫办

2017年是我市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实现突破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化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明确细化各级各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目标。依据《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实施《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16]14)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政治责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集收入增长、住房保障、教育发展、医疗救助、环境提升五个重点,凝聚合力、持续发力,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全市共需完成63个贫困村脱贫销号,28537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其中,西丰县需完成36个贫困村销号、13500贫困人口脱贫,昌图县需完成20个贫困村销号、9500贫困人口脱贫,开原市需完成4个贫困村销号、4100贫困人口脱贫,铁岭县需完成3个贫困村销号、1000贫困人口脱贫,清河区需完成437贫困人口脱贫。经过建档立卡,按照“五个一批”要求,2017年全市28537人脱贫方式为: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19337人,危房改造一批1262户(其中贫困村退出中有295户),医疗救助扶持一批3726人,实施教育脱贫一批927人,低保政策兜底一批3736人。

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①需完成农村公路道路硬化152.664公里;需完成村内道路188.313公里。②需实施8个安全饮水工程。③需完成295户危房改造任务。④需完成8个贫困村的文化综合活动中心的建设及4个内部设施完善。⑤需完成17个贫困村卫生室的建设及4个内部设施完善。⑥需完成14个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

(三)实施原则

1、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精准脱贫的积极性,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2、坚持立足当前、注重长远的原则。根据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贫困户实际,制定脱贫计划,增强贫困户防控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的能力;坚持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稳定脱贫,持续发展,推动脱贫攻坚可持续发展。

3、坚持整体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区域发展带动脱贫攻坚、脱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切实做到发展扶贫并重。根据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分类实施,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建立阻断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

4、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的原则。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区分类别、因地制宜、定向施策,切实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

5、坚持整合资源、激发活力的原则。按照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整合全社会各类资源,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扶贫和扶智并重,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五个一批”,确保贫困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

1、实施产业及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工作是我市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着力克服过去产业项目散、小、带动力不强等问题。一是根据贫困人口分布状况,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如种植业调整资金、扶贫资金、水利项目资金等,集中力量加快区域产业带建设,形成区域重点产业优势,带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贫困户增收。在西丰县积极打造北部以蔬菜为主的设施农业示范区、南部以烟叶为主的特色产业示范区、中部以生命健康产业园为主的经济发展示范区,在铁岭县打造东部农业经济产业区,发展软枣子种植、木耳等产业。在开原市东部山区加快水果产业带和旅游产业带建设。在昌图县打造重点区域性的养殖产业、花生产业等产业带。二是依托13家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基地、合作社、贫困户共同发展,形成“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联合脱贫模式,将扶贫产业做成工程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三是继续打造和引领像西丰“灵芝堂”、“托牛所”、“花果山”那样与贫困户联系紧密的乡村合作社,充分发挥政策资金作用,让贫困户或直接参与,或到基地打工,或参与利益分红等形式,提高贫困户在产业扶贫中的参与度,实现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性收益。完成产业扶贫18269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动监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实施就业扶贫。一是摸清基础信息,对未就业的摸清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对已就业的摸清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二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发本地就业岗位,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三是加强劳务协作,准确收集用工信息,及时发布、精准对接。四是加强技能培训,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技能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五是促进稳定就业,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完成建档立卡就业扶贫1068人。(责任单位:人社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2、实施教育扶贫。继续落实普惠制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困难家庭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制定特惠制政策。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存在的问题,如交不起校车、校服、午餐等费用,制定普惠制政策予以资助。完成教育扶贫927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3、实施医疗救助扶贫。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新农合。将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医疗扶贫数据与医保部门的报销系统数据有效衔接,在医保系统中进行标识,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医疗报销上真正享受报销比例提高的政策和待遇。对今年脱贫人口进行一次医疗普查。核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户数、患病人数、病种等,建档立卡,将贫困户的患病情况精准有效识别出来。以扶贫健康卡为核心,在享受新农合、民政大病救助、商业医疗保险等政策后,探索出台医疗报销范围外的对患有大病和长期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针对性的实施“救助性”政策,保障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户基本生活。完成医疗扶贫3726人。(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4、实施低保兜底扶贫,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享受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完成低保兜底3736人。(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5、实施危房改造扶贫。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最需要改造、经济最困难的农户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户、施工技术指导到户、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具体到户,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今年,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262户,其中:C610户,D652户。(责任部门:市住建委、市扶贫办、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二)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如期销号

要严格按照《铁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铁岭市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办法〉的通知》(铁市脱贫发[2016]4号)文件精神,做好贫困村销号工作。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村通沥青(水泥)路面、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98%以上、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98%以上、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有村卫生室、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以上。

1、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道路建设项目,加大对贫困村道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市需完成农村公路道路硬化152.664公里。(责任部门:市交通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2、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加大对贫困村村内道路投入力度。全市需完成村内道路188.313公里。(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委、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3、饮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保障体系。全市需实施安全饮水工程8个。(责任部门:市水利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4、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展贫困村文化事业,有8个贫困村的文化综合活动中心需建设及4个贫困村的文化综合活动中心需要内部设施完善。(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5、村卫生室建设。加强村级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全覆盖。有17个贫困村卫生室需建设及4个贫困村卫生室需要内部设施完善。(责任部门:市卫计委、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大力发展产业扶贫,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14个贫困村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责任部门:市农委、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三)实施金融扶贫,助推产业发展。

2017年,我们将把金融扶贫工作作为重点扶贫措施,出台金融扶贫指导性意见,引导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利用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金融扶贫。与农行、邮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合作开展扶贫贷款业务,通过银行、企业、合作社、农户“四位一体”扶贫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金融扶贫,力争实现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资产收益性扶贫,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相关合作社或企业打工,有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向的贫困户发展产业,在发展产业中增收脱贫,逐步致富。(责任部门:市金融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铁岭银监分局、市扶贫办、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四)强化驻村帮扶实效。

把党员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作为推动贫困村脱贫的重要力量。一是领导带头,强化“一对一帮扶”。坚持市、县领导联系贫困村、各级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和驻村帮扶机制。按照《铁岭市市级领导帮扶贫困村工作方案》,帮扶领导每年至少为贫困村解决1-2个实际问题。同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责任,要求党员干部要动真情、使真劲、真扶贫,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明确责任,压实任务。全市68家市直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将延续到2020年。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加大投入,派出精兵强将,帮助抓好班子、建好队伍,谋好思路、抓好产业,激发活力,完成强村富民的任务使命。驻村帮扶成效要经得起省、市各级部门的验收考核。县级帮扶部门也要完成相应的帮扶责任。三是加强考核,落实责任。重新调整制定《铁岭市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做到月统计、季通报,实行“表彰一批、重用一批、召回一批”,奖勤罚懒,赏罚分明,切实促进驻村帮扶工作收到实效、见到成效。(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绩效管理办、市扶贫办、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准确地认识脱贫攻坚,集中全市所有的精力、项目和资金,为脱贫攻坚服务,在全市营造出群策群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市级统筹做好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示范推广等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要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扶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各级行业部门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把扶贫工作纳入本行业“十三五”规划,每年向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任务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全面落实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的扶贫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二)强化督查考核。一是严格考核评价。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对扶贫攻坚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且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及时做出调整。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严格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根据全年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督查计划,针对重点乡村、重点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根据督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督促整改落实。(责任部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绩效管理办、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三)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发放的监管,确保规范操作、专款专用。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侵占、挪用、滞留、挥霍扶贫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部门:市纪委机关、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检察院、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四)强化脱贫攻坚宣传。市委宣传部、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新闻单位、相关县(市)区委、政府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和本行业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于20177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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