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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自评报告
发布人: 郝林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来源:沈阳市扶贫办

沈扶贫办发【2017】2号 

 

沈阳市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自评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的通知》(国开办发[2016]45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回顾并总结2011年以来扶贫开发人才发展工作的实施情况,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贫困地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

1.健全组织机构。沈阳市农委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协调小组。各地成立了由农业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2.确定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由农广校和农业大学等有资历的院校负责培训日常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将两瓜、棚菜、寒富苹果等种植业和养猪、羊、牛、鸡等养殖业确定为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并作为培训内容

3.遴选培训对象。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在自愿的基础上,分产业遴选、按需求确定培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主要培育对象

(二)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推行以社会需求为主的培训模式,根据不同的专业性质,结合农村农时特点,确定长、短期培训。除了对学员传授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更着重培养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了适合学员外出务工的需要,我们派专门教师讲解外出打工的基本维权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在培训毕业时,我们组织学员参加市劳动技术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学员都能在培训结束后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证书,保证学员能持证上岗。为了做好学员结业后的就业工作,我们与沈阳、大连、天津等大中城市的20多家中外企业建立了用人合作联系,并多次组织用工单位举办招聘会,保证学员就业。学员就业之后,还要对就业后的学员进行跟踪调查,帮助学员解决在就业出现的一些问题,维护学员的基本权益。

)加强对口帮扶人才交流

2015年沈阳市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5]4号)文件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聚集、辐射功能,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工作,两市组织部门就干部挂职锻炼、干部教育培训、专家人才帮扶等方面开展多次对接活动

(四)取得成效

    2011年以来我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已开展143期,共培训1.8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已开展6期,转移就业500余人;对口帮扶阜新,两市组织部门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工作,阜新市选派1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沈阳市浑南区等地进行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时间为1年;在沈阳市委党校举办了“城市规划与建设”专题研讨班,阜新市各县区分管领导、重点产业基地分管领导及市直相关单位班子副职共44人参加培训;阜新市15个技术需求项目与沈阳市专家完成对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贫困人群中老化现象严重,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创新意识从农村走出去务工和学习的中青年回到农村或从事农业的积极性不强,同时受区域条件限制,农业对人才吸引力不强,这些现状对培训对象有一定影响

二是农民自主学习意识还不强参训学员学习观念模糊,在生产中还严重依赖传统和经验,接受现代农业新理念、新技术、新管理方式等方面缺乏主动性。由于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因此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还需要一时间。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科技直通车、科技入户、咨询服务等形式,深入乡镇、农户家中,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农民培训目的、意义、效果及收益等内容,充分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认识,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2.认真抓好培训,优化培训方式。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好生产经营型和社会服务型培训。在培训中结合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产业需求导向,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整合和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沈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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