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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扶贫办关于脱贫成效市际间交叉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1日 来源:沈阳市扶贫办

根据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成效市际间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扶贫办拟在59-513日,组织对本溪市脱贫攻坚成效进行检查,并迎接鞍山市来沈检查。为有效做好交叉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沈阳市扶贫办抽调相关区、县(市)及驻村工作队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     沈阳市扶贫办主任科员

成员:任国双    康平县扶贫局副局长

    丹(女) 康平县扶贫局科长

   郭玉刚    法库县扶贫办副主任

   张丽洁(女) 辽中区扶贫办科员

   林 琳(女) 新民市扶贫办科员

        沈阳市农委驻村工作队

   陈营亮    沈阳市农委驻村工作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叉检查活动,真实准确反映本溪市脱贫攻坚的进展和成效,学习借鉴本溪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先进经验,查找沈阳市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对策与措施,实现沈阳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检查内容

交叉检查围绕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一)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和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推进和计划完成情况。总结1-2个先进典型,查找2-3个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2-3条意见建议。

四、检查方式

沈阳市组建检查组赴本溪市开展检查。

(一)听取情况介绍。检查组听取本溪市情况介绍,查阅脱贫攻坚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20162017年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和计划完成情况。

(二)交流座谈。与县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座谈,了解政策落地、项目实施、责任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实地查核。在县级层面查阅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的档案资料,随机选择项目进行现场查核,并与入户访谈和交流座谈情况进行比对。

(四)入户调查。对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填写调查问卷,并了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和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资金项目与精准帮扶到户情况。

五、检查时间与安排

沈阳市共分2个检查小组:

(一)检查分工

   第一小组:郑 岩(负责人)、郝林、郭玉刚、林 

   第二小组:任国双(负责人)、李丹、张丽洁、陈营亮

检查小组分别负责听取本溪县、恒仁县层面的情况介绍,组织进村入户调查。检查期间,每天22点前将当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并及时沟通检查进展情况。

(二)迎检分工

1、市扶贫办负责准备全市情况的汇报,安排检查组食宿、交通,负责印刷调查问卷。李鹏同志任迎检工作联络人。

2、康平县扶贫局、新民市扶贫办负责准备本地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准备本地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文件和档案资料,并组织县(市)主管领导和财政、住建、农委、教育、卫计、人社、交通、民政、残联、水利等行业部门参加汇报座谈会。

3、各乡(镇)要准备本地脱贫攻坚情况的汇报,准备本地脱贫攻坚实施计划、方案和识别、退出、落实政策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并组织乡(镇)主管领导、乡(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帮扶责任人参加汇报座谈会。要负责引导检查组在本地的行车路线。

(三)时间安排

158日前将本《方案》上报省扶贫办,并发给本溪市扶贫办。

2、市扶贫办在59日上午对检查组全体成员进行培训,并研究具体工作。

359日下午全体成员统一乘车出发赴本溪市,听取本溪市的总体情况介绍。

4510日上午分别在两个县同时开展工作。

5513日结束全部检查工作,返回沈阳。

6510日开始由康平县、新民市做好迎检工作,并配合鞍山市检查组的要求做好接待安排。

7523日前由沈阳市检查组提出检查报告,由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省扶贫办。

(四)经费安排

市扶贫办负责检查组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资料印刷费用,负责迎检工作的餐饮、本地交通、资料印刷费用,以上经费支出由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受检县(市)、乡(镇)、村要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实事求是提供情况。同时做好联络和保障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市检查组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真检实查,不走过场,确保真实反映所有情况。

(三)市检查组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树立良好形象。

沈阳市扶贫办              

2017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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