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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来源:锦州市扶贫办

各县(市)扶贫办(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717号)和锦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锦政办发﹝201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市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各县(市)扶贫办(局)和市直各相关单位在365bet官方平台、各县(市)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开辟公开公示专栏,公开年度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减贫责任书签订和社会救助信息等相关情况。

1、市扶贫办和各县(市)扶贫办局在365bet官方平台公开公示栏,公开本级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及落实情况,扶贫资金下拨及项目安排情况,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市与县、县与乡、乡与村减贫责任书签订等情况。凌海市、黑山县和北镇市扶贫办需要公开公示内容可以到市扶贫办在365bet官方平台窗口中公开公示,也可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

2、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在当地公告公示栏公示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情况,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

3、市直各相关部门在各自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和接受社会组织扶贫捐赠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职人员,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

2、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需要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报审时,应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公示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市、县(市)扶贫办主任(局长)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用各种新闻媒体,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3、加强政务舆情的处置回应。县(市)扶贫办(局)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4、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时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做出明确标注。

5、各县(市)扶贫办(局)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加强与政务公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锦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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