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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来源:锦州市扶贫办

分类:A 已经解决

李秀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业部门帮扶工作力量,助力精准扶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全市现行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锦州振兴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福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锦州市的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在义县。义县是全省1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目前贫困人口数量占全市的65%,贫困村总数占全市的77%,义县脱贫攻坚的成效关系到全市脱贫攻坚的成败。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义县的脱贫攻坚,下摆到锦州的中央扶贫资金全部放在义县,省级扶贫资金65%也放到了义县。市委、市政府除了在市本级扶贫开发基金上向义县倾斜外,还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义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支持义县脱贫攻坚还写入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但实际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正如您在提案中写道,相关行业部门目前缺乏支持扶贫工作的责任感,行业部门和扶贫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衔接不顺畅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首先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收到后,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此件提案。经过前期的工作,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几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关于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整合资金方面

(一)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锦州市委、市政府每年设立市本级扶贫开发转型基金100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按照各县(市)当年脱贫任务数对资金进行了分配下摆,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526日下发了2017年度锦州市扶贫开发专项基金分配方案》锦扶贫办发201713),落实了责任、权利、任务、资金“四到县”管理机制。同时,还明确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月调度扶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部门还积极整合支农资金投向,拓宽资金渠道,加快推进精准扶贫进程。

(二)省级出台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文件。

3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辽政发〔201716),文件中提到: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重点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5日,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7 305号),文件中提到:对辽西北的义县等IO个县,在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省级两份文件的出台,为义县财政扶贫及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供依据。

二、关于通过加大考核、督查审计等方式方法,提高行业部门重视和主动工作方面

(一)出台文件,明确任务。

在去年出台的《中共锦州市委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锦委发〔20163号)文件中,对相关政府组成部门下发了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要求政府各部门将脱贫攻坚纳入各行业发展规划,资金项目一律向重点贫困地区倾斜,重点改善贫困地区的道路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文化、住房、饮水等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各部门针对建档立卡户出台多项行业扶贫政策。

今年初的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的意见》(锦委发﹝20179号),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部门主体责任,规范工作制度,落实任务分工。

1、健康扶贫工程。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是卫计部门。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即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对因病致贫的家庭贫困人口实行大病集中救治;建好村级卫生室,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体系建设。三是明确帮助县、乡争取项目,并指导好乡、村工作落实。

2、教育扶贫工程。一是明确教育扶贫的责任主体是教育部门。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是确保贫困家庭中的子女顺利接受义务教育,减少高中阶段学杂费,顺利完成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学业。三是明确要争取上级项目,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

3、政策保障扶贫工程。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是民政部门。二是明确深化低保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享受低保范围。三是明确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救助力度,出台新政策,探索新方式,寻找新途径,多方保障。

4、住房改善扶贫工程。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是住建部门和各县(市)扶贫办。二是明确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合各种危房改造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户的危房问题,确保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各部门主动对接,出台精准扶贫方案。

各部门主动与市扶贫办对接,研究工作方案,针对建档立卡户制定帮扶政策。截止目前,人社局、教育局、市金融办、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分别出台了精准扶贫方案。市民政局对将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范围,放宽了贫困家庭申请低保条件。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范围的按低保人员标准享受医疗救助,脱贫后再享受一年;对于普通门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给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取暖救助、殡葬减免救助、大学生入学救助,脱贫后再享受一年。市扶贫办和市住建委现在正在统计建档立卡户中危房情况,准备筹集资金对所有危房进行集中翻建,2019年前全部解决。市卫计委派组织专门人员对2017年拟脱贫销号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进行入户调查,确定19000名因病致贫人口,制定了《2017年精准健康扶贫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实行分级诊疗、分类救治,形成了《关于设立锦州市精准医疗扶贫专项基金》的建议,准备动用新农合沉淀资金同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共同兜底解决医疗费问题,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不花钱。此方案待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此外,锦州市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确保全部参加新农合外,集中为建档立卡人口购买由中国人财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扶贫保险工作方案提供的商业保险。目前黑山县、凌海市和北镇市已全部完成,义县正在有序推进。凌海市还通过采取多重政策保障,率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病不花钱。

(三)加大考评考核和督查督办力度。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今年任务完成,市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对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锦扶贫办发201710),从518日开始,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扶贫办对今年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行业扶贫是其中的重点之一。

按通知要求,重点督查承担“五个一批”任务的行业部门(人社、卫计、教育、住建、民政、金融、交通、水务)是否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有针对性的特惠制政策,是否落实工作责任,有无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所承担的任务是否掌握基本数据,各自涉及多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人口,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贫困户和人口将如何解决,今年有多少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中受益,以及如何争取上级多方面的支持重点督查承担贫困村退出八项指标任务的部门(农委、卫计、住建、交通、水务、文化、统计)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到各县(市)对接,是否开始深入拟销号村对接指导工作。目前此项督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正如您所说,通过督查,提高各行业部门参与脱贫、重视脱贫意识,改变行业部门观念,让行业部门认识到脱贫攻坚不单单是市领导的事,扶贫部门的事,而是全党全社会的事。

三、下一步需进一步加强的几项工作

1、市扶贫办将继续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在普惠制的基础上,针对建档立卡户分别制定特惠制政策,加快推进各项行业扶贫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地。确保贫困户享受多重政策保障,减少贫困家庭的生活支出,重点实施好健康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住房改善扶贫工程和社保政策保障扶贫工程。

2、盯紧今年准备销号的56个贫困村,集中各方面力量为贫困村退出提供资金保障、措施保障。市扶贫办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今年的各种项目要向贫困村倾斜,确保准备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各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对照脱贫退出的饮用水安全、安全用房、文化建设、农业经营主体、村通沥青(水泥)路、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农合参合率、贫困发生率等八项指标逐一落实。

再次感谢李秀儒委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扶贫办将以您的此次提案为动力,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以更好的成绩回馈贫困群众,并接受您的监督。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7619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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