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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2期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来源:锦州市扶贫办

我市部署全面开展农村贫困人口

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 

714上午,市政府在A4楼中会议室,召开全面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王立维、市政府副秘书长白建民、各县(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市县扶贫办(局)主任(局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编委办、农委、审计局、国土局、地税局、工商局、农机局、林业局、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的领导。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白建民主持。

市扶贫办主任邢志刚宣读《锦州市全面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并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2014年以来,在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开始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20152016年又分别开展了多次“回头看”,实现了数据精准。此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对“应进未进、应出未出”的一次修正完善。按照《辽宁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将我市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纳未纳的全部纳入;2015年和2016年脱贫人口退出不实的重新回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符合识别标准的进行摸底排查依规确认。

王立维在讲话指出:

一、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指示精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和动态调整工作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和基础,只有对象精准,才能聚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分年度、分批次脱贫“摘帽”。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凌河区、古塔区有部分农村人口,因为历史原因没有纳入省对市扶贫工作的考核范围,这次也要按要求开展精准识别,确保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全覆盖。

二、要实事求是,坚持扶贫脱贫标准。要严格按照识别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贫困人口的识别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有保障)和以2016年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247元为参考依据。各县(市)区贫困人口识别要严格按照“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即:村公示、乡(镇)街道公示、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和县级核实确认后在村公告。

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前不久中纪委召开的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会议上明确提出,纪委要对整个扶贫工作全程介入和追责。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是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明玉书记的指示,扶贫工作要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主抓,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要亲自上手、亲自组织。特别是各区党委、政府(管委会)首次开展此项工作,要设立专门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做到透明公开、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情况的发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确保工作质量和相关工作保障。对新纳入的贫困户要尽快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定脱贫计划,帮助协调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会后各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对接,在县级部门筛查结束后做好市级数据的对比筛查,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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