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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报告(2018年1月)
发布人: 石佳玉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 来源:葫芦岛市扶贫办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全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坚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积极探索扶贫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创造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做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贫困人口持续减少,贫困发生率逐步降低。经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实现了4.9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6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全市贫困人口由2016年底的10.93万人减少至6.0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5.87%降至3.23%。

二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大病贫困户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落实贫困学生教育资助资金1850万元;1053户贫困户D级危房翻建任务基本完成;农村低保标准增长12.5%。每个脱贫销号村全部建有村卫生室、“四室一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贫困群众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和道路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增强,有集体收入村大幅增加。坚持外市资本入葫、城市资本下乡、企业大户能人进村,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加工、光伏、泳装等项目。以建昌光伏、兴城泳装为代表的322个脱贫项目扎实推进,绥中高鹦村等6个村被认定为辽宁省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全市有集体收入村由原来的301个增加至622个,消灭了一批无集体经济“空壳村”。

四是脱贫攻坚模式不断创新,扶贫经验得到推广。坚持创新城市资本下乡助力脱贫,创新认养农业和扶贫紧密结合,机关干部认养农业一对一帮扶达到4247户,10791名贫困群众受益。项目入户机制、典型引路机制、金融支持机制让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道路上有项目支撑、有经验学习、有资金保障。实施党组织带动、龙头企业带动、能人带动、包扶推动、扶贫工作队拉动“五个联动”,形成全党抓脱贫、全社会助脱贫工作格局,全市近5万贫困人口得到实惠。兴城泳装下乡、建昌光伏进村经验得到复制推广,刘云山同志给予充分肯定,6家国家级媒体先后报道兴城做法。顺利通过了市际交叉互检和省政府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省扶贫办充分肯定。

五是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葫芦岛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四级书记”抓脱贫格局,明确市级领导责任、县级直接责任、乡村工作责任、行业部门责任、扶贫部门协调责任。落实市级领导“双联双包”、县级领导“一联一包”、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责任机制,全市35名副市级以上领导带头“双联双包”、带头包扶年度预脱贫村,带头包扶认养农业。105支市直部门驻村工作队、99家规上企业、36个驻葫部队驻村定点帮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争取营口市、鞍钢集团和44家省直部门扶贫资金及物资折款3.35亿元。实施开发式社会扶贫,成立郭明义爱心团队,并筹集资金为建昌翻建危房146户,葫芦岛爱心协会等爱心团体捐资332万元助贫脱困,全市专项、行业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已经形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贫困面依然较大,作为全省第二大攻坚战场,仍有6.03万人口、82个贫困村待脱贫销号,因病致贫人口占待脱贫人口的62%,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对脱贫攻坚的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地区和行业部门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有些部门仍然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脱贫作用发挥不突出。

三是驻村帮扶成效不均衡,个别驻村工作队对如何促进贫困户增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少有效办法。

四是帮扶措施不精准,个别地区在因村施策、因户施策上仍有差距,一些乡村的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的联系不紧密。

五是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激发不足,部分地区存在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现象,助长了“等靠要”思想,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深化之年。全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五个一批”, 落实“五个联动”,确保全市3.7万贫困人口脱贫、65个贫困村销号。

第一,要提高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水平。完善精准识别,突出精准管理,严守“入口”,把好“出口”,加强对贫困人口信息核实、数据清洗、部门数据比对,做实做细建档立卡人口动态管理。对新识别纳入和返贫回退贫困户的认定,要严格落实“两公示一公开”, 做到有序纳入、稳妥退出,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的针对性、有效性,让真正贫困的一个不落下,非贫困的一个不纳入,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要高度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做好绥中、南票等其他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做到不落一户、全面覆盖,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第二,要突出抓好产业项目扶贫。一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落实“五个联动”,继续探索“党建创新+精准脱贫”模式,实施泳装下乡、光伏入村、养殖入户,谋划推进金融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吸引城市资本向贫困地区集聚,力争每名贫困人口都有1-2个扶贫项目依托、每个贫困村集体收入都有至少1个项目收益渠道。二要推进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有针对性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培养能人、大户,激发贫困户自身发展活力,实现就业一人、致富一户、带动一片。三要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和模式,加大市本级资金投入,对65个预脱贫村投入975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加大小额扶贫信贷和扶贫再贷款投放力度,引导各类涉农资金、金融资源向扶贫产业集聚,强化专项扶贫资金监管。

第三,要深入推进“五个一批”行业脱贫。强化行业部门责任,继续在产业、就业、教育、医疗和危房翻建脱贫上下功夫。加强贫困地区村级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生活生产供电、网络入户、文化服务中心、环境整治方面工作力度,全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完成危房翻建任务,住建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积极配合,严守政策标准、严把工程质量、严格资金监管。做好低保兜底,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第四,要强化脱贫攻坚整体合力。一要继续深化市级领导“双联双包”、县(处)级领导“一联一包”、其他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认养农业帮扶责任机制。二要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充分发挥105个市直驻村工作队、99家规上企业、36个驻葫部队的驻村定点帮扶作用。三要加强向对口帮扶建昌的营口市、鞍钢集团和44个定点扶贫省直部门的汇报,强化沟通协调,深度开展对接衔接。四要加强社会扶贫工作,鼓励各类爱心团体、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助学助医、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形成全社会推进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五,要做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脱贫攻坚的衔接。要以落实省委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见为抓手,以贫困村作为重点,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大力促进乡村文明,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带动更多贫困群众持续脱贫、稳定脱贫。

第六,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公开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建立资金到户到人精准使用机制。各级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各地区是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管好资金,提高使用效率,确保不出现风险。

第七,要强化典型宣传和经验推广。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先进典型,引导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身扶贫事业。要抓好建昌县梅杖子村、兴城市碱厂村脱贫攻坚经验推广,让脱贫攻坚在全国有典型、全省有模式、全市有标杆。对发现的假扶贫、假脱贫、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及扶贫开发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要及时处置、集中曝光。

第八,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让贫困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要防止政策养懒汉,造成“福利陷阱”,防止以贫为荣,搞坏社会风气。

第九,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结合省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要强化脱贫攻坚督查问责。要加强督查检查,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实行严格督查考核,对脱贫成效不明显、完不成任务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约谈,以严和实的措施提高脱贫攻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典型经得起“看”,收入经得起“算”,结果经得起“验”。

    同志们,全市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咬定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葫芦岛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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