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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人: 阜新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6日 来源:阜新市扶贫办

  

发布人: 蒋伟佳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2日 来源:省扶贫杂志

     今年是推进扶贫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全省扶贫开发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效,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政府督察室、省扶贫办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市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检查验收组分七个小组深入14个市及所属25个县(市)、43个乡镇、54个行政村,随机分类抽查了到户扶贫、贫困劳动力培训、产业化扶贫、省(中)直定点帮扶、驻村工作队派驻、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了整村(屯)搬迁集中安置移民扶贫试点工作。 

  一、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6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移民搬迁3000户”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加大扶贫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举措,协同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有64.35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移民扶贫3167户,圆满完成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各地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把扶贫开发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列入工作日程,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沈阳、鞍山、本溪、丹东、辽阳、铁岭市加强资源整合,增加扶贫投入,推进大扶贫格局形成。营口市确定并实施了“东部振兴”战略,对东部贫困山区实行税收增量返还、农业产业支持、设立扶贫基金等一系列政策,整合投入各类资金1.27亿元,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市、县财政投入扶贫资金达1.9亿元,全省扶贫开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二)扶贫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扶贫机制创新。把建档立卡作为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的基础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公开公示,规范操作,稳步实施。全省214万3200元以下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按时完成,并于10月25日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建立省、市、县三级驻村帮扶机制,省、市、县共派出扶贫驻村工作队1791个,实现了省定1791个贫困村全覆盖。 

  (三)专项扶贫措施有效开展。各市、县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实现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落实分级投入,细化扶贫任务,专项扶贫成效明显。全省以村为平台,全面开展到户扶贫,重点扶持高效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和精品林果业,帮扶贫困村2017个、19.9万贫困农户实现增收。积极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贫困农户发展致富项目,全省建成扶贫示范基地25个,带动贫困农户4.5万户,户均增收1800元。移民扶贫工作稳步实施。各市、县强化组织领导,有效化解了移民搬迁工作中遇到的征地、供电、用水、交通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全年共完成移民扶贫3167户,建成移民小区44个,集中安置2692户、9026人,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移民扶贫工作目标。同时,各地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努力实现生产有发展、环境有改善、致富有产业、生活有提高。依托省、市、县培训基地,全年共完成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6.7万人,提高了贫困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岫岩、西丰月嫂培训、义县农机手培训已经形成品牌。 

  (四)社会扶贫成效显著。全社会关心和参与扶贫开发的氛围正在形成。全省三级定点扶贫单位直接投入和协调资金11.8亿元,其中,省(中)直单位投入7.09亿元,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等省直部门,从贫困村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帮助解决道路交通、设施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等资金难题。辽河油田、营口港务集团、沈阳建筑大学、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省烟草专场局等中直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继续实施对口帮扶工作。沈阳、大连共向阜新、朝阳投入扶持资金物资各1500万元,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大扶贫格局正在形成。 

  (五)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创新。各市、县立足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瞄准贫困、整合力量等方面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抚顺市着力推行“数字化扶贫工程”,瞄准对象,动态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乡扶贫机构工作体系。阜新市紧紧抓住建设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的有利契机,优化配置内部资源,努力争取外部支持,建设“沈阜经济示范带”200万亩。朝阳市确定一批“扶贫综合示范村”,实行由1名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领2个部门1个企业,集中帮扶示范村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探索“领导包村,部门支持,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模式,推进“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对策 

  2014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下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低收入人口数量仍然较大。尤其是辽西北地区、辽东贫困山区,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贫困程度较深。有的非重点县如昌图、宽甸两县贫困人口超过10万,扶贫任务也十分繁重。二是贫困地区的发展基础仍不牢固。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产业规模不大,支撑力不强,优势不明显,增收不稳定。三是相对贫困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总体富裕掩盖部分贫困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地方分级投入落实不到位。多元化扶贫投入渠道没有建立起来。对口帮扶和社会资金筹措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五是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扶贫工作思路不宽,扶贫措施不力。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继续深化扶贫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建立精准扶贫机制,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为基础,实现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考评,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重点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发挥驻村工作队的桥梁纽带和生力军作用,制定规划,落实措施,提高扶贫成效。 

  (二)认真落实扶贫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继续执行县、乡、村主要领导为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到户扶贫、产业扶贫、移民扶贫、扶贫培训等专项扶贫。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稳步推进互助式扶贫,把互助式扶贫作为到户扶贫的重要支撑。 

  (三)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把扶贫开发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作为第一要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加大省、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为引导,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向贫困地区投资扶贫。以“10·17”扶贫日为平台,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鼓励社会资金、各项支农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营造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四)着力打造扶贫合力。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发挥行业部门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计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管理与服务。继续坚持省级领导联系贫困县、市级领导联系贫困乡、县级领导联系贫困村制度,抓好定点扶贫工作。协调开展沈阳、大连、鞍山与阜新、朝阳、铁岭的对口帮扶工作。 

  (五)着重加强资金监管。加大扶贫资金管理改革力度,项目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省、市重点抓好资金监管。建立扶贫项目库制度,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体系,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增强扶贫资金使用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继续加强绩效考评。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核各级政府、省直定点帮扶单位扶贫资金投入和扶贫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扶贫工作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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