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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扶贫办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
来源:阜新市扶贫办 |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驻村工作队双向互评细则、抗旱减灾指导意见以及乡镇检查考核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脱贫攻坚考核评价政策体系。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法制宣讲活动2场。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及市审计局开展了2016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8月30日,市委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围绕脱贫攻坚领域,专门对8家涉农单位和24个乡镇、120个行政村开展巡察。5月份,接受丹东市到我市开展脱贫攻坚市际交叉互检,得分排名全省第2位。9月初,全市成立7个检查组,对65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今年以来,阜蒙、彰武两县已有31名乡镇干部,因脱贫攻坚工作成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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