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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2017年10月份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人: 阜新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来源:阜新市扶贫办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增加节点考核标准的通知》精神,提出各市要及时调整脱贫攻坚任务进度,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实现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的要求。市扶贫办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计划实现2898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7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销号。截10月底,全市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875人,脱贫销号67个村。其中阜蒙县14200人、36个村,彰武县10700人、25个村,清河门区1975人、6个村,两项指标均达到省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节点要求。

(一) 层层压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

均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双组长”,构建市、县、乡(镇)、村“3+1”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形成“四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委、政府分别签订脱贫责任状,各县区也与各乡镇签订脱贫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明确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强化部门的帮扶责任。市委、市政府明确,市直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将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将扶持政策向贫困乡村倾斜。四是充分发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作用。各级领导小组均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和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临时例会制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7月3日,我们召开了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9月19日,召开了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专题会议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并对下一步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制定了《阜新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市、县、乡(镇)、村各级职责,建立了奖惩机制。市委加大对贫困地区广大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的考核和使用力度,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运行高效的脱贫工作体系。一是坚持“小组抓”。对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作,我们都逐一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专项小组分头组织实施,确保“五个一批”脱贫政策措施到村、到户、到人。二是坚持“集团帮”。我们确定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委常委和分管农业副市长带队、市直重点部门牵头、组建15个帮扶集团,对15个深度贫困村实施一对一“集团式”帮扶,确保实现整村脱贫。三是坚持“领导包”。安排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14位未参与“集团帮村”工程的副市级领导每人定点帮扶1个贫困村,并安排1个市直部门配合,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四是坚持“驻村扶”。在省委、省政府向我市贫困村派驻40个驻村工作队的基础上,我市选派驻村工作队161个(其中省市共驻1个,省县共驻3个),实现197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五是坚持“支部带”。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举全市之力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在连续三年严重旱灾之后,今年又遭遇了60年以来最为严重的春夏连旱。我们立足抗大旱救大灾、推进脱贫攻坚,下派抗旱工作组、脱贫攻坚组、就业援助组、养殖指导组、农机推广组、金融保障组、科技服务组等7个专项小组,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抗旱减灾工作,采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转移农村劳动力、发展畜牧养殖业等措施,做到农业减产畜牧业补、大田损失示范带补、旱灾减收劳务输出补,努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最大限度减少农民群众特别是因灾返贫人口、深度贫困人口损失。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92元,增长6.3%。全市上下在大旱之年,呈现出人心稳、信心足的良好局面。

(四)狠抓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

1、对“十三五”脱贫攻坚滚动规划进行科学调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市对“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滚动规划进行重新调整。明确全市2017年脱贫28980人、脱贫销号村73个;2018年脱贫16760人、脱贫销号村40个,阜蒙县摘掉贫困县“帽子”;2019年脱贫15129人、脱贫销号村20个,彰武县摘掉贫困县“帽子”;2020年解决0.6万(预计数)返贫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高。

2、深入推进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一是推广复制“四级书记”抓扶贫的“车新模式”。结合实施“党建+精准脱贫”活动,在市县两级书记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书记和第一书记引领带动作用,汇集各方力量,合力攻坚。二是深化“集团帮村”工作。15个帮扶集团共实施帮扶项目106项,落实帮扶资金近8015万元,帮扶12381户、22817人;落实招商引资项目6个,资金2390.2万元,帮扶293户、745人。三是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市县两级财政共出资2200万元设立“政银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由银行机构按风险补偿金放大10倍的规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现已累计发放“政银保”贷款和扶贫再贷款5000多万元。四是创新产业扶贫新模式。采取“企业+基地+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等形式,引导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投工筹劳、入社经营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证贫困人口长期稳定增收。五是创新资金资源入股分红收益新模式。以扶贫资金、土地等入股分红的利益所得方式,扶持贫困村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已覆盖贫困人口6860人,人均可实现增收500元以上。六是创新整合资源精准发力新模式。在危房改造脱贫方面,将扶贫部门的移民搬迁资金归口住建部门统一调配,同时整合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的救助和项目资金共同投入,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

3、全面落实“五个一批”精准脱贫政策。2017年计划脱贫人口全部按照“五个一批”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因户因人施策。一是产业和就业脱贫。全年计划通过产业和就业脱贫27586人,现已落实28022人。二是危房改造脱贫。全年计划移民和危房翻建2109户。目前,已开工建设1399户,竣工977户。三是教育扶贫。重点是为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已落实1082人。四是精准健康扶贫。对已经核准的因病致贫返贫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健康管理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现已落实扶持政策3681人。开展社会捐助资金救助工作,救助大病患者499人,救助比例达94.5%,安排救助资金368.8万元。五是低保兜底脱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3574人通过低保兜底实现了脱贫。

4、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制定了《驻村扶贫工作双向互评考核办法》,组织市直驻村工作队和乡镇、村开展双向互评,确保驻村帮扶不走形式。同时,及时对驻村扶贫工作任务进行调整。截止目前,全市驻村扶贫工作共计协调投入帮扶资金1亿多元,累计实施帮扶项目140项,劳务输出2495人,走访慰问贫困户9704户,资助贫困学生531人,救助贫困残疾人661人。

5、积极协调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年初,我市邀请45家定点帮扶的省直单位召开工作座谈会,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就下阶段工作进行对接部署。今年8月,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内对口帮扶的工作方案》统一安排,在沈阳对口帮扶阜新基础上,确定沈阳市铁西区帮扶阜蒙县、沈北新区帮扶彰武县、浑南区帮扶清河门区。我市已组织两县一区积极主动搞好对接,在经济交流、产业融合、转移就业、人才支援和脱贫攻坚等方面与沈阳市的3个区加强合作,加快脱贫进程。截止目前,已争取45家省直单位共为我市协调解决各类帮扶资金2519万元,其中直接资金投入2020万元,新增帮扶项目42项,劳务输出523人,资助贫困户1664户,救助残疾人户123户,资助贫困学生207人。

6、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截止目前,我市共争取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37.9万元。市财政已安排本级扶贫项目资金355万元正在下拨之中,预计全年可安排扶贫资金750万元。目前,省以上项目资金全部下拨到县区,已拨付到乡镇5530.9万元,主要用于光伏、禽类养殖、养猪、特色种植、花生、杂粮等产业项目。

7、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机构和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全方位保障。阜蒙、彰武两个省重点县均增加了扶贫部门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各乡镇也都完善了机构设置,成立乡镇扶贫办,安排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并在村一级配备了扶贫统计员,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位一体”的扶贫工作体系。

(五)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力度。2017年3月至4月,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辽财监〔2017〕177号)精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组成检查组,对阜蒙、彰武两县2015-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两县存在挪用、截留、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等问题,均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扶贫计划安排使用扶贫资金,并组织项目实施。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扶贫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对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针对《辽宁省审计厅关于16个县(市)2016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辽审发[2017]55号)提出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督促指导阜蒙县立行立改。一是关于识别不准问题。审计发现阜蒙县有342人,涉及101户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目前所涉及的乡镇已及时进行整改,并且立即停止这342人建档立卡户扶贫政策,人员名单已上报省、市扶贫办和省、市统计监测中心,等待上级在扶贫管理系统中删除。二是关于资金滞留问题。审计发展阜蒙县2015至2016年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尚有83万元扶贫资金,因扶贫项目变更,没有及时拨付,滞留国库。针对此问题,经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并拿出整改意见,将两个年度的结余资金83万元扶贫资金变更用于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和2017年扶贫宣传工作上,其中,光伏扶贫项目投入资金556747元已经落实并拨付到位,扶贫宣传工作资金于2017年10月底前拨付到位。

(七)加强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根据。一是印发“阜新市脱贫攻坚注意事项”,列出包括组织领导、精准识别、精准施策、驻村扶贫、精准退出和档案管理等6个方面共30条问题,要求县区进行对照检查整改。二是制定《阜新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市、县、乡、村和相关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特别是对镇、村职责提出明确要求,传导压力。三是创新推广“N+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投工筹劳、入社经营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保证贫困人口长期稳定增收。四是研究出台医疗扶贫住院“零负担”政策指导意见,由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阜蒙县2017年由县财政承担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每人150元/年,53958人),由县财政出资809.37万元全额缴纳。五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达成框架协议,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种、养业项目提供贷款资金支持,实行基准利率。六是统一规范全市脱贫攻坚“三个档案”模版,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信息卡管理模版”、“建档立卡贫困村档案管理模版”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管理模版”。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系列工作会议精神

(一)认真落实辽阳精准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制定《2017年阜新市精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力争实现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全面兜底保障,实现市域内看病政策内就医“零负担”。二是利用2016年社会捐助资金41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99人进行了大病救助,共报销368.8万元,报销比例达到了94.5%,比新农合保险报销比例提高24个百分点。三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保险项目。结合我市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实际,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财产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研究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险产品,择优选择实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贫有保障。

(二)认真落实西丰和阜新产业扶贫现场会议精神。一是按照西丰产业扶贫现场会议精神,我市在抗旱减灾工作中,合理调整安排脱贫项目,扶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四小一棚”经济(小养殖、小种植、小果木、小商贸、建小棚),做到产业扶贫项目精准扶持到村、到户,确保大灾之年稳定增收。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最快速、最直接、最有效的抗旱减灾措施来抓,连续举办各类大型劳务洽谈会10余场,有10.4万农村劳动力通过劳务输出实现就业增收。二是8月8日省产业精准扶贫现场会议在我市召开后,市委书记张铁民、市长甄杰先后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出重要批示。8月18日,市政府召开落实全省产业精准扶贫现场会议精神专题会议,对省产业精准扶贫现场会议确定的下半年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对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作进行调度推进,对省政府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省产业精准扶贫现场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朝阳现场会议精神。今年年初,按照中央“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我市坚持四级书记承责,实行市县镇村“四级书记”加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共同抓扶贫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基层党建攻坚年”活动,组织实施了“党建+精准扶贫”工程,充实乡镇一线扶贫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注重加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切实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先后选派202名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到软弱涣散的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帮助带队伍、办实事、解难题。目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正按照朝阳现场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市抓党建促脱贫实施方案,推动此项工作不断深化、细化,确保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小额扶贫贷款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银行贷款门槛高,贷款准入条件严。二是贫困户个人信用纪录较低,不符合银行贷款基本条件。三是贫困户自身贷款积极性不高。。

(二)有部分人口因灾返贫致贫。今年我市遭受历史特大旱灾,有部分已脱贫人口重新返贫,同时有部分人口因灾致贫,进一步增加了脱贫攻坚工作难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确保完成全年减贫任务。尽管我市今年遭受严重旱灾,但我们有信心顶住压力、战胜困难,坚决完成2898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7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目标。

(二)扎实推进“五个一批”政策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批”责任单位将认真落实部门政策措施,确保“五个一批”政策真正落实到户、到人。

(三)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各级扶贫金融部门将积极协调涉农金融机构,认真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作好每月工作进展统计上报。指导保险机构广泛开展扶贫保险业务。

(四)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按照全省廉政建设警示会议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让扶贫资金尽快发挥出效益。

(五)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在沈阳对口帮扶阜新的基础上,做好铁西区对阜蒙县、沈北新区对彰武县、浑南区对清河门区的对口帮扶工作,阜蒙、彰武两县和清河门区要主动与对口帮扶县区对接。

(六)认真抓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力争在建档立卡工作结束之前,作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应退尽退、应纳尽纳,确保精准、一步到位,把真正的穷人和2015-2016年返贫人口纳进来。

(七)认真抓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扶贫办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活动,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责任心,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

(八)加强扶贫宣传和信息工作。积极与省级媒体、国家媒体沟通,加大宣传力度,为我市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扶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引导扶贫系统干部学书本、学理论、学实践,与时俱进。

(十)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以脱贫成效为工作重心,以扶贫措施是否落实,脱贫结果是否真实,对全市65个乡镇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以考核促工作,以督查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

(十一)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查工作。严格对照督查整治内容,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政策、逐笔资金、逐个项目、逐个环节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认真查处。对工作不负责、心中无数、推进无力、完不成任务、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干部进行约谈问责。 

                                                                 阜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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