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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刘洋 |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
来源:大连市扶贫办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市社会力量,合力打赢我市农村扶贫攻坚战,按照肖盛峰市长提出的“七个一”扶贫攻坚工作要求,结合定点帮扶工作实际,经市领导同意,决定为17个低收入村增派定点帮扶单位(详见附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全市低收入村和定点帮扶单位名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4〕82号)确定的定点帮扶关系原则上不变。请各单位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认真履行帮扶职责,积极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为低收入村脱贫致富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低收入村定点帮扶增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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