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扶贫发〔2016〕1号
普兰店区委、区政府,瓦房店市、庄河市委、市政府:
为做好对全市低收入村驻村工作队选派及驻村帮扶工作,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关于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5月5日
关于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加强低收入村扶贫开发工作力量,加快低收入村脱贫摘帽步伐,确保我市低收入村与全市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现就区市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选派条件
驻村工作队由各区市党委、政府从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组建,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队长由副局级以上干部担任。选派的工作队员政治素质高、组织和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培养前途。
二、工作时限
自工作队组建下派到低收入村开始,直到低收入村脱贫摘帽退出之日为止,不脱贫就不脱钩,不摘帽就不撤回。
三、主要职责
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指导下,与低收入村两委班子一起,带领农民群众发扬自立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扶贫开发使低收入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尽快提高,尽早脱贫致富,摘掉低收入村帽子。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帮助建档立卡,健全完善扶贫台账。驻村工作队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协助村“两委”完善扶贫工作档案,建立扶贫台账,摸清底数,掌握基本状况。
(二)帮助谋划思路,制定脱贫工作方案。驻村工作队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村干部分析贫困原因,找准穷根,发挥本村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谋划发展思路,制定脱贫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三)帮助发展产业,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按照我市农业五大优势产业发展布局,结合本村资源条件,根据农民自身意愿,选择主导产业项目,发展“一屯一品”或“一村一品”。
(四)帮助协调沟通,形成助村发展合力。驻村工作队要结合低收入村发展实际,加强行业部门发展规划与低收入村发展要求的衔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低收入村的政策倾斜与支持力度,争取各项涉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更多的向低收入村整合,为低收入村的发展形成合力。
(五)帮助联系对接,落实定点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村“两委”班子,主动与帮扶单位搞好对接,加强相互间联系,使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在低收入村得到充分利用。随时关注帮扶进度,并将定点帮扶情况及时反馈区市扶贫主管部门。
(六)帮助组织建设,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驻村工作队要帮助低收入村搞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的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树立起党员带头发展的责任意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村级党组织真正成为低收入村发展致富的战斗堡垒。
四、组织管理
(一)明确管理职责。各区市要制定驻村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队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做好驻村培训。各区市要结合实际,以扶贫开发相关政策、扶贫攻坚任务要求、建档立卡与精准扶贫台帐等为重点内容,做好驻村工作队成员培训。
(三)加强支持配合。派出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全力支持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为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支持驻村工作队。低收入村积极配合工作队开展各项工作。
(四)建立考核机制。各区市要根据驻村帮扶的目标任务,制定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并进行年度考核。驻村工作队要定期向区市扶贫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及工作总结。
(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扶贫攻坚冲在前,工作成绩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员,要给予表扬和优先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