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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 来源:大连市扶贫办

〔201612号 

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辽委发〔2016〕3号》精神,全力打赢我市农村扶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全市低收入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将其作为重点民生工程,落实扶贫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全市低收入乡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  。同时,由于资源匮乏,基础薄弱,生产条件差,特色和高效产业发展缓慢,缺少农民致富带头人,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等原因,全市仍有128个低收入村经济比较落 后,部分农民生活还很困难。农村贫困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四化统筹,协调推进” 战略实施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短板。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低收入村,如果没有低收入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是促进协调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  “两先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加快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这块短板,努力实现农村扶贫攻坚目标。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强化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举   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农村扶贫攻      坚战。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确保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全部摘帽,农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00元以上确保全市农村特殊困难群众实现低保兜底。实现低收入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致富产业得到大力发展,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与全市农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加强低收入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扶贫攻坚的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增强社会合力,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融为一体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实施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坚持群众主体。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及其所辖低收入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机制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实现“精准滴灌”;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实行统筹集中;    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注重增强“造血”功能;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强化扶贫攻坚成效考核。

(五)具体要求

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要做到“七个一”每个低    收入村建立一本精准扶贫台帐;每个低收入村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扶贫攻坚方案;各有关地区要在每个低收入村派驻一支专职负责扶贫攻坚的工作队;各有关地区一个具体的脱贫摘帽时间表;为每个低收入村指派一个帮扶单位;制定一套符合实际的低收入村脱贫摘帽标准。

二、整合力量大力实施精准扶贫

(一)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制定低收入村产业发展规划,配套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信贷资金、帮扶资金,扶持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产业项目,推动“一村一品” “一屯一品”产业发展。扶持低收入村农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发展,发挥其对农民的组织和带动作  用,强化其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低收入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低收入村的自然人文资源,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低收入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对困难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支持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建设,发挥快递对农村店商支撑作用。

(二)大力实施就业扶贫以就业为导向,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困难农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困难家庭子女,确保困难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对参加政府补贴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全额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建立和完善劳务对接机制。加大对低收入村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三)大力实施教育文化扶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困难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困难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合理布局低收入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低保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大对困难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开展“文化   村”活动,帮助低收入村建立图书室、文体活动室,有条件的低收入村建立休闲广场等文化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施法律扶贫,为低收入村困难群众、无固定生活来源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困群体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免费为低收入村和困难群众提供公平且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大力实施医疗救助和城乡医疗保障扶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特殊困难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特殊困难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特殊困难农民实行倾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  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其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加强低收入村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提高县级医院能力水平,实现县级中心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水平,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配备必要的医疗硬件设施。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低收入地区延伸。建立三甲医院与县级中心医院、二级医院与中心乡镇医院稳定持续的对口帮扶关系。加强农村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和面向农村地区订单定向培养,持续提升全市农村全科基层医生职业素质及人才总量。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大力实施移民和住房改善扶贫移民扶贫要从实际出发,对居住偏僻、交通不便、水源涵养、泥石流易发地区的农民实施易地移民搬迁,通过搬迁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优先考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搬迁农户。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整合交通、水利、林业、土地整治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移民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的生态恢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移民扶贫,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移民用地需要。加快推进低收入村危房改造进程,通过就地翻建、修建等方式改善困难户住房条件。

(六)大力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扶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的困难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农村低保市级统筹力  度,根据市财力状况,逐年提高低保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全面建立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随财力状况逐步提高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低收入村的落实力度,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依靠家庭成员供养的重度残疾人,单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加快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   度。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特殊群体关爱工作。

(七)大力实施科技扶贫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向低收入村转化力度,依靠科技在低收入村发展优势、特色、高效产业。推行低收入村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特派员开   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农村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强化农村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实用技术应用能力。以就业为导向,统筹使用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的各类培训资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八)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低收入村交通项目建设,优先安排低收入村实施“屯屯通”工程,重点解决低收入村通行难、农产品运出难问题,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加强低收入村抗旱水源、小流域治理和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低收入村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对低收入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加快推进低收入地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低收入村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宽带网络建设,逐步推进覆盖低收入村。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低收入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地区建立服务网络。

(九)大力实施生态和人居环境整治扶贫安排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治理、水生态治理等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向低收入村倾斜。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提高水源保护等生态补偿标准。新农村“六化”工程建设要以低收入村为重点,除筹工筹劳之外,其余建设费用全部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美丽乡村”建设要重点向有条件的低收入村倾  斜,全面优化低收入村的村容村貌。将低收入村优先纳入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低收入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环境治理以及农村能源建设力度。 

(十)大力实施定点帮扶扶贫进一步完善全市低收入村定点帮扶工作制度。以全市128个低收入村为重点,充实帮扶力量,发挥帮扶单位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资源优势,帮助低收入村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发展公益事   业,增强“造血”功能。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我市“百企联百村,同走致富路”活动。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对扶贫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加强农村定点帮扶工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十一)大力推进金融扶贫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  持,重点帮助低收入村发展特色、优质、高效产业和农民就业创业。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低收入地区信贷投放,为农村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由财政部门按基础利率贴息。继续落实农村妇  女、残疾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  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低收入村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农村征信工作,提高农户信用意识。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低收入村开展特色农产品   保险。

(十二)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三、切实强化农村扶贫攻坚战保障措施

(一)强化扶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实行一把手对本地区扶贫攻坚负总责责任制。建立市负总责、有关地区抓落  实、乡村具体实施的扶贫攻坚工作机制。市主要做好牵头抓总、目标确定、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有关地区主要做好组织动员、项目安排与验收、资金投入与管理、人力调配、推动实施等工作;乡镇、村主要负责低收入村的脱贫规划、组织和带领群众做好扶贫项目计划与实   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层层落实责     任制,层层签订扶贫攻坚责任书。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扶贫攻坚责任,制定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特惠政策措  施,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各有关地区、市直各部门每半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扶贫攻坚进展情   况。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稳定和强化各级扶贫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有关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要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切实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职能。充实和配强扶贫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要明确扶贫工作职责,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兼职扶贫工作人员。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二)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加强低收入村所在乡镇领导班子建设以村党组织为重点,选好配强低收入村  “两委”班子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各有关地区挑选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专职协助低收入村“两委”班子强班子、带队伍、抓扶贫,与村两委班子共同研究脱贫规划,制定扶贫开发方案,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低收入村不摘帽,工作队不撤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扶贫攻坚冲在前,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提拔重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加快推进低收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  设,继续落实好“四议一审两公开”、村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准识别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对符合低保标准条件下的困难家庭建档立卡,并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则保,应扶则扶。对低收入村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做到每村一帐,每乡一册。加强低收入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真实反映低收入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情况,杜绝“数字脱贫”现象。

(四)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扶贫投入与扶贫攻坚任务相适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低收入村倾斜。各有关地区要根据本地扶贫攻坚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投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依据扶贫攻坚任务等切块下达到有关地区,有关地区根据乡村扶贫攻坚任务下达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    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立健全扶贫攻坚  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的长效机制。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为平台,把专项资金、目标相近和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坚持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制度,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五)严格扶贫攻坚考核督查机制制定出台市扶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把扶贫开发成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对相关地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之中,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选择重点部门、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由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  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六)努力营造扶贫攻坚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扎实做好扶贫攻坚宣传工作,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大力宣传我市扶贫攻坚取得的成绩,主动报道各区市、各部门扶贫攻坚实践经验和先     进典型。建立市扶贫荣誉制度,表彰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通过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凝聚人  心、鼓舞干劲、奋发有为的扶贫攻坚深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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