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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
发布人: 高敬莹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2日 来源:朝阳市扶贫办

第一部分    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措施;

二是编制全市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制定和申报扶贫资金、物资计划,研究拟定扶贫资金、物资的投向和分配方案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四是研究制定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扶贫开发项目和计划的组织实施;

五是动员和组织市直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六是承办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是负责扶贫效益的监测和统计;

八是指导各县(市)区的扶贫开发工作;

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预算单位构成

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于20011130日,为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级,由市政府授权承担有关行政职能,无下属单位。现有编制20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科长职数7名。设7个内部机构:综合科、社会扶贫科、扶贫开发科、宣传调研科、资金监管科、考核指导科、督查巡查室。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行政运行):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专项支出(行政运行):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委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其他扶贫支出:指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际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相关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侧,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内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732千元,财政拨款6813千元,总计7545千元,较上年增加622千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千元,农林水支出7544千元,总计7545千元,较上年增加622千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计83千元,其中公务费57千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5千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未列政府采购,2016101千元资金,2017年用于新进人员办公设备采购,采购电脑、打印机、桌椅、书柜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千元,较上年减少139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千元,较上年减少14千元,原因是公用定额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25千元,较上年减少125千元,原因是定额减少。无因公出国(出境)费。

第五部分    2017年工作目标说明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实现186个贫困村(省级贫困村115个,市级贫困村71个)销号,实现农村贫困人口52709人脱贫。

(二)具体目标

1.销号村目标

1186个拟销号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2)新建贫困村沥青(水泥)路面641公里,路面硬化1033公里。确保销号贫困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面。

3)解决191户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

4)完成危房翻建693户,维修798户,确保销号贫困村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

5)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1个,实现销号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

6)新建村卫生室15个,实现销号贫困村卫生室全覆盖。

7)新建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个,新建贫困村文化广场33个。实现销号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广场全覆盖。

8)确保销号贫困村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2.脱贫人口目标

1)确保有相对稳定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现行国家扶贫标准。

2)完成危房翻建2179户,维修2337户,确保拟脱贫人口全部有安全住房。

3)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1人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拟脱贫人口全部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4)确保贫困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5)确保拟脱贫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附: 二O一七年市扶贫办部门预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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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二○一七年市扶贫办部门预算(批复)_8006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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