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溪 -> 扶贫文件
  扶贫文件  
【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印发《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 本组通字〔2014〕60号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来源:本溪市扶贫办

各自治县、区委组织部,各自治县、区扶贫办,市(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4日
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4〕11号)精神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组通字〔2014〕43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现就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驻村工作队的选派
1.选派计划。全市72个省定贫困村(包括省直部门定点帮扶并负责选派驻村工作组的8个村)都要采取选派驻村工作队的方式,实施定点驻村帮扶。其中25个市直扶贫开发结对帮扶单位要在原定县包乡镇(街道)中确定1个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进行定点帮扶。其余39个贫困村由所在县负责选派驻村工作队进行定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驻村工作队原则上应于7月底前组建完成,并进村到位。
2.选派条件。驻村工作队一般由3名党员干部组成,重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其中市(省)直扶贫开发结对帮扶单位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应由处级以上干部担任。要把选派驻村工作队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注重选派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作风扎实、熟悉和热爱农村工作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同时,还要根据贫困村的主要成因,坚持“一村一策”,有针对性地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对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要注重选派熟悉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领导能力强的干部;对党务村务管理混乱、各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要注重选派政策水平高、驾驭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的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要注重选派懂经济、会管理,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干部。
3.选派方式。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坚持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原则,由单位研究确定人选。
4.驻村职务。驻村工作队可明确1名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副书记,职务任免手续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驻村工作队队员的党组织关系要编入驻村党组织,参加驻村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二、驻村工作队的职责任务
驻村工作队要注意发挥部门优势,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协助乡村党组织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认真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实扶贫任务,明确帮扶责任,强化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1.帮助抓好班子、建好队伍。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好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
2.帮助谋好思路、富民强村。驻村工作队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找出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帮助村“两委”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和落实本行业及有关部门对贫困村的项目支持,帮助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养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强村。同时,参与扶贫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3.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村“两委”认真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民主理财议事规则、村规民约、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村级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4.帮助服务群众、促进和谐。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村“两委”抓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和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党员志愿者、党群共同致富、党员结对帮扶等载体活动,统筹各方力量搞好贫困村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切实为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驻村工作队的教育管理
1.明确管理责任。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以派出单位和派出地区党委为主,派驻乡镇和村党组织为辅,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扶贫部门协助。县、乡镇(街道)党委组织部门要配合派出单位和地区党委对驻村工作队成员日常表现进行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县、乡镇(街道)扶贫部门要对驻村工作队完成扶贫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市、县区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要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乡镇(街道)和村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派出单位和派出地区抓好日常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将驻村工作队的表现及时向派出单位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反馈。驻村工作队要带头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以及驻村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原单位脱钩,吃住在乡村,严格遵守纪律,以良好的形象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2.加强教育培训。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全力抓好对驻村工作队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市要开展一次示范性岗前培训,县要开展集中轮训和全员培训。派出单位要根据贫困村的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驻村工作队成员进行专题培训。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根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实践培训,到示范基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请帮扶典型和脱贫典型介绍经验等。
3.完善管理制度。一要建立目标承诺责任制度。驻村工作队要根据贫困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要与派出单位、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签署目标承诺书,明确三年帮扶目标和年度帮扶计划,做出不完成任务不撤离的工作承诺,并向贫困村党员群众公示。二要建立述职评议制度。驻村工作队要每年向派出单位、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进行年度扶贫工作书面述职,并召开贫困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当场述职,接受有关单位和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三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贫困村党员群众普遍认可的驻村工作队,要由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共同出具考核报告,派出单位和地区要给予通报嘉奖,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适当考虑优先安排到重要岗位或提拔使用。对没有做到经常性驻村工作,或没有完成目标承诺任务,或贫困村党员群众反映较差的驻村工作队,将予以通报批评。对3年内考核没有完成脱贫任务的派出单位和地区,将延长其帮扶期限,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四、全力支持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
1.加大对贫困村扶持力度。各县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派出单位要把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本县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制定各项扶持政策时,对贫困村要有针对性措施。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对贫困村给予重点支持。要加大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派出单位要当好坚强后盾。派出单位要指导驻村工作队制订好帮扶计划,保障工作经费,调动各方面政策、项目、资金帮助工作队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帮扶任务。对贫困村中的贫困户,派出单位还要进一步动员党员干部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到定点、定人、定责,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助他们尽早脱贫。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帮助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关心驻村工作队成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驻村期间在原单位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驻村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本单位选拔配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驻村干部。派出单位可根据干部个人意愿和实际工作需要,对驻村工作队队员实行一年一轮换。
3.乡镇(街道)要创造良好工作条件。要积极搭建平台,在政策支持、行政审批、组织建设、民情调查、化解纠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助,支持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要配合上级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和派出单位做好对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每半年要对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书面向县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以及派出单位反馈。
4.贫困村党组织要积极配合。要配合驻村工作队逐户调查核实生产生活情况,找出致贫因素,建立贫困对象档案,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要积极协助驻村工作队落实帮扶规划,认真组织各类帮扶项目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对项目的跟踪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出现挤占、挪用现象,保证项目成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规划,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扶贫部门具体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和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大力宣传在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扶贫、关爱扶贫的浓厚氛围。
各县各部门各单位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管理工作的情况,请及时报告组织、扶贫部门。
附:市(省)直扶贫开发结对帮扶单位选派驻村工作队安排计划表
附:
市(省)直扶贫开发结对帮扶单位
选派驻村工作队安排计划表

(区) 派出单位 所在乡镇
(街道) 贫困村
桓仁县 市经信委 五里甸子镇 夹皮沟村
 市图书馆 华来镇 高台子村
 市自来水公司  二户来村
 市民委 沙尖子镇 晓阳村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沟村
 市人口计生委  沙尖子村
 本溪日报社 普乐堡镇 梨树村
 市外经贸局  普乐堡村
 市畜牧兽医局  龙泉村
 市林业局 八里甸子镇 大南沟村
 市民政局  八里甸子村
 市地税局  秀里村
 市委办公厅 桓仁镇 五道河村
 市综合执法局  虎泉村
市(省)直扶贫开发结对帮扶单位
选派驻村工作队安排计划表

(区) 派出单位 所在乡镇
(街道) 贫困村
桓仁县 市建委 雅河乡 荒甸村
 市科技局 北甸子乡 北甸子村
 市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办  英英沟村
 市公安局 古城镇 业主沟村
 市政府办公厅 木盂子管委会 蔡娥堡村
 本溪公路路政管理局  暖和子村
 本溪军分区 草河掌镇 姜堡村
 市邮政公司 小市镇 谭家堡村
 华厦集团 碱厂镇 民主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东营坊乡 宫堡村
 市委统战部 高官镇 肖家河村

【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