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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人: 金子淇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鞍山市扶贫办

鞍山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为了做好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下拨和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在扶贫中的支撑作用,确保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经与市直相关单位沟通,现就2017年市级预算内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提出如下方案。  

本方案确定的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拨付总额4894.28万元,计划分两批下拨。

第一批,5月底以前下拨,共六项,资金数额4310.78万元。

1、光伏扶贫资金2080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台安、岫岩两县财政。其中,岫岩县1770万元,台安县310万元。

2、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市级补助资金150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岫岩县财政。

3、贫困户返贫保障金500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台安、岫岩两县财政。其中,岫岩县400万元,台安县100万元。

4、扶贫系统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改造补助235.5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台安、岫岩两县财政。其中,岫岩县202.5万元,台安县33万元。

5、一般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445.28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台安、岫岩两县财政。其中,岫岩县349.21万元,台安县96.07万元。

6、贫困村道路硬化市级补助900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市交通委,由市交通委掌握使用。

第二批,8月底前下拨,共两项,资金数额583.5万元。

1、教育资助扶贫资金148.5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掌握使用。

2、住建系统D级危房改造市级补助435万元。由市财政拨付至台安、岫岩两县财政农村危房改造专用账户。其中,岫岩县375万元,台安县60万元。 

附件:鞍山市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鞍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58

 

 


鞍山市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拨付批次

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资金拨付数量

其中

备注

岫岩县

台安县

市直主管单位

 

第一批:五月底之前完成下拨

光伏扶贫资金

2080

1770

310

0

 

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补助资金

150

150

0

0

 

贫困户返贫保障资金

500

400

100

0

 

扶贫系统移民搬迁和D级危房改造市级补助

235.5

202.5

33

0

 

一般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

445.28

349.21

 

96.07

0

 

贫困村道路硬化

市级补助

900

0

0

900(市交通委)

 

小计

4310.78

2871.71

539.07

900

 

第二批:8月底之前完成下拨

 

教育资助扶贫资金

148.5

0

0

148.5(市教育局)

 

住建系统D级危房改造市级补助

435

375

60

0

 

小计

583.5

375

60

148.5

 

合计

4894.28

3246.71

599.07

1048.5

 

注:本方案确定的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4894.28万元,较4月份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资金数量减少了91.92万元。其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教育局)少了51.5万元,因2016年该项资金结余52.3万元(已向财政局打资金需求报告);一般贫困人口新农合资助(卫计委)少了40.42万元,因当初计算时把2016年每人150元标准按照2017年每人180元标准计算。同时,贫困村道路硬化市级补助(交通委)资金增加了198万元(并未列入),因工程量比原计划加大,希望财政局给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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